透支3万余元不还被判信用卡诈骗罪

发布:2014-05-21      来源:中山日报      浏览:174

    透支3万余元信用卡不还,我市一名男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不但要归还所欠款息,还被法院判处缓刑并被处2万元罚金。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这起信用卡诈骗案。
   

    陈某1976年出生,是中山本地人。2007年8月20日,陈某申办了一张信用卡,后因生病及其他原因,其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通过刷卡消费、取现、虚构交易套现等方式,透支使用其申办的信用卡共计30284.85元。
   

    2012年1月15日起,银行多次向陈某催收透支款项,截至2012年11月14日,陈某除了拖欠本金外,拖欠利息、滞纳金及其他杂费达1.3万元。2013年3月15日,陈某向银行归还全部透支款息。但还是在2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陈某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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