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信用卡取现9000元
灌南一男子
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
捡到他人遗失的钱包,没有想着归还失主,而是抽出钱包内的银行卡去取现,恰好密码就是失主的出生日期,小伙阿祥(化名)成功取现9000元。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以阿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阿祥是灌南县某机关办事员,去年9月17日晚,他像往常一样下班,行至单位门口时,发现了别人丢失的钱包,打开钱包,里面有失主的身份证及信用卡3张。阿祥一时起了贪心,想着去碰碰运气,看看能否取现。于是,阿祥跑到自动取款机处,尝试输入失主出生日期,没想到竟然通过了验证,而且3张银行卡的密码都是失主的出生日期。阿祥一阵狂喜,迅速提清了银行卡内剩余存款,共计9000元。
回到家中,尚没有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阿祥,兴奋地向家人讲述捡拾信用卡取现一事,却被父母大骂。想到儿子竟然贪图蝇头小利,阿祥父母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一番责骂之后,阿祥被父母带到公安机关自首。事后,阿祥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灌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阿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在庭审中又能自愿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