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还款远低于最低还款额可认定为“恶意透支”

发布:2015-12-22      来源:人民网      浏览:1429

    信用卡透支取现,还款时每个月只还一两百……近期,泗县公安局在侦办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发现了这样新的特点,提醒广大网友和银行注意。

    2014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飞飞在泗县工商银行申领一张信用卡,办卡后采用刷卡套取现金的方式透支本金8万元。直至2015年5月,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李飞飞仍不偿还透支款息。而自6月份起,他采用每月还200元或100元的办法,拖延向银行还款。经侦部门接案后,将李传唤到大队,而李辩称他每月都有还款记录,不符合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及三个月内拒不还款的条件,故不能认定他为恶性透支。

    公安部门提示:

    此类犯罪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个别不法分子在一些律师的授意下,有意识地钻法律的空档,造成银行钱款无法及时追回。若持卡人在透支大额款项后,仅向发卡行偿还远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欠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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