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不义之财时,他没能控制住自己的贪欲,心存侥幸投机取巧,殊不知当罪恶的黑手一次次伸向取款机时,那双冰冷的手铐已越收越紧……
王某系岳西县来榜镇人,从小父母离异,王某由其父亲带大,平时父子二人靠打临时工维持生计。2012年5月份的一天,王某的父亲在工地上捡到一个黑色钱包,里面有两张信用卡和一张身份证,后王某的父亲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交给了王某。2013年1月份,心存侥幸的王某拿着信用卡在各个银行ATM取款机上尝试取款,最终成功猜测出密码,并分三次取走5000多元现金。2013年年关,为准备年货,贪婪的王某再次尝试取款,却发现该卡已被冻结,“聪明”的王某便用持卡人的身份证到银行试图解冻,不料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2014年2月28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对王某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