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发文强化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限制

发布:2022-08-11      来源:潇湘晨报      浏览:215

  近期,多家银行业机构发文明确,强化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限制。

  人民银行近日公布的2022年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10926.76亿元,环比增长7.71%,显示信用卡逾期压力有所加大。据中国银行保险报报道,近期部分信用卡持卡客户的收入受到影响,在没有及时调整支出计划的情况下,往往容易造成信用卡违约。在违约压力下,部分持卡客户铤而走险,转而“以卡养卡”或进行违规交易。

  在此背景下,多家银行发布公告规范信用卡资金使用。

  8月8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商户交易管控的公告》,为了保障信用卡资金安全,进一步规范信用卡资金使用,近期将对信用卡在部分类别商户的交易进行管控。农行信用卡不得在商户类别码为6540、6537、6536、9406、3824、7800的境外商户进行交易。

多家银行发文强化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限制

  8月4日,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及溢缴款限制的公告》指出,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同时,为防范信用卡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等非法交易,上海银行将对存疑的信用卡溢缴款(信用卡还款时多存入的资金或者存放在信用卡账户中的自有资金)使用及转账情况进行限制。

多家银行发文强化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限制

  7月18日,中国建设银行也发布类似公告,明确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

多家银行发文强化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限制

  5月中旬,河北银行发文加强信用卡相关交易管控,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类商户进行交易,不得在烟草配送类商户进行交易,在香烟零售类商户的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中国银联向收单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风险防控的工作通知》,就信用卡套现风险防范,对收单机构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收单机构要按照“谁的商户谁负责”原则,将套现风险防治的具体职责贯穿商户准入、交易监测、调查核实、处置约束等各个环节。

  早前,7月7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要求发卡银行、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等各主体建立健全对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和非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和拦截机制并依法采取措施。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进入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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