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钱偿还信用卡,竟然持枪实施抢劫。日前,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建衡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12年11月,王建衡买了一支枪及子弹若干想用来打猎。2013年10月,由于没钱偿还信用卡,他便萌生了持枪抢劫的念头。几天之后,王建衡带着枪来到衡阳市某洲际酒店实施抢劫,从收银台抢走现金4000余元。第一次的顺利得手,让王建衡放开了胆子。2013年11月15日至17日,短短三天时间里,他先后4次持枪抢劫,共劫得现金近5万元。之后,王建衡携款逃至缅甸境内。公安机关利用技术侦查手段,锁定他的行踪,最终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王建衡对其持枪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