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偿还信用卡陷“套路贷” 借1万要还6万

发布:2018-06-15      来源:沈阳晚报      浏览:1024

  因信用卡不能及时偿还,王先生找到了小额贷款公司借钱。明明就借了1万元,短短的14天内,竟然有人找上门来,拿着一份6万元的借贷合同索要钱款。王先生还不上,便被威胁、恐吓、殴打,被出借方拉着到处去亲戚朋友家借钱……

  6月14日,警方破获此案后告诉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阴阳合同、虚假合同,也叫“套路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壳,实际上涉嫌诈骗犯罪。

  为偿还信用卡他陷入“套路贷”

  30多岁的王先生是一名工人。因无法及时偿还信用卡,于是拆东墙补西墙。王先生有贷款需求的信息,被王某掌握,王某将这个信息卖给了一名从事小额贷款生意的男子徐某(铁岭市人),王某从中收取10%即3000元的好处费。

  徐某主动联系王先生,询问他是否需要贷款?因为个人信用记录不良,无法从正规银行借款,王先生便同意从徐某和同伙卢某(铁岭市人)处借1万元。

  2018年2月27日,是王先生与徐某签借贷合同的日期,合同内1万元变成了3万元。对于多出来的2万元,徐某编造出各种名目,除了利息之外,还有各种“手续费”、“合同费”,而还款日期只有短短的7天。徐某看出王先生肯定还不上钱,便把王先生的合同转给了另外一位同行祁某,并从祁某处收取好处费3万元。相当于徐某从下家祁某处拿到了王先生合同“应付”的3万元。

  债权被转到祁某处后,王先生在被威胁、恐吓下,又与祁某签订了第二份6万元的借贷合同。在签这第二份借贷合同的时候,王先生对合同的具体情况毫不知情。甚至,王先生根本没有从祁某处拿到一分钱。

  第二份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是只有7天。祁某让其同伙孙某记录了王先生家人的电话号码,用于日后强迫王先生还款。

  遭殴打恐吓后他被逼去亲戚家要钱

  只借了一万元,而按照两份借款合同的数额,却要还6万元。王先生自然还不上。于是,祁某和孙某把王先生带到沈北新区某洗浴中心,不许他回家。3月12日,祁某和孙某带着王先生,来到他自己家、父母家、岳母家和妻子的工作单位,威胁、恐吓、殴打,让王先生向亲戚朋友们借钱。

  王先生身心都受到伤害,选择了报警。5月25日,大东公安分局民警经详细调查工作,将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徐某、卢某、祁某、孙某全部抓捕归案。

  经调查,徐某、祁某等人根本没有从事小额贷款操作经营的合法资质,祁某只有初中文化,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

  目前,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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