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信用卡丢失8年 办业务被告知欠款2000元

发布:2014-03-19      来源:西安晚报      浏览:283

    “这都多少年了,那张卡早就不知道扔哪儿去了,如今却欠了银行近2000元,实在太冤了。”40岁的胡女士前几天到银行办理个人开户业务时,被银行告知,她8年前办理的信用卡已欠费很久,影响了信用记录,所以很多业务都不能办理。

 

    信用卡丢失多年后欠银行2000元

 

    2006年,西安的胡女士前往贵州上班,厂里统一给他们办理了某家银行的信用卡,用来发工资,因为对银行卡业务并不太了解,胡女士从那家单位离开后,就再没使用过这张卡。

 

    回到西安后,胡女士当时在贵州银行开户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也更换了,这张信用卡因为不使用,便不知道扔到了哪里。前几天,胡女士来到银行办理储蓄卡时,却被告知那张8年前的信用卡由于累计年费、滞纳金和利息等,欠银行费用总额将近2000元。

 

    “因为去办理储蓄卡的银行和之前在贵州办信用卡的是同一家银行,才知道了欠费的事儿,如果不是同一家银行,那费用肯定会越来越多的。”胡女士说。

 

    因为不将剩余款项缴纳清,会影响到信用记录,胡女士只得将欠费的近2000元补齐,“觉得挺冤枉的,但是也只能怪自己不小心了,没搞明白信用卡是有年费和滞纳金什么的。”

 

    不需要信用卡尽量不要办理

 

    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几家银行关于信用卡年费和滞纳金的规定,每家银行对于信用卡的年费制度各有不同,但基本的相同点就是信用卡用户刷够固定次数是可以免年费的,有的银行还可以补刷,比如今年次数刷不够,可以在第二年补刷,银行也只是暂时扣除第一年的年费,如果第二年刷够了,就会把前一年扣除的年费返还给客户。

 

    “信用卡虽好用,但是一定要足够了解信用卡种类的相关资费问题后,再去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法律人士提醒大家,储户可能觉得自己有理,但银行可能也会把办卡时储户签字的合同或协议搬出来,这对储户不利,因此一旦储户想要维权,最好能找回当时的合同或协议,看看双方是怎么约定的,再考虑走法律途径。

 

    “信用卡不用时要及时注销,以免损失个人信誉,如果平时不需要信用卡,也尽量不要办理,另外,一旦手机等用户信息更换,也要及时通知银行,引起纠纷,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在银行工作的小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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