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崇信检察院公诉辖区首例信用卡诈骗案

发布:2014-07-15      来源:中国甘肃网-平凉日报      浏览:174

    近日,崇信县检察院对本辖区内首例信用卡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经查,2013年8月15日,朱某在崇信县兴宇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长城牌腾翼C50小汽车一辆,价值8.1万元,先行交纳首付款3.1万元。


    2013年9月11日,朱某给其购买的小汽车在平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报户后,用该车作为抵押在中国农业银行崇信县支行办理金穗准贷记卡一张,用于支付汽车后续款项,专项资金额度5万元,正常消费透支额度为7000元。朱某分别在崇信县加油站、平凉市银泰休闲文化有限公司、崆峒区劲霸男装、崇信县地税局、平凉一ATM机使用该信用卡刷卡消费及取款共计6973元。朱某在透支信用卡后,并未按照约定向中国农业银行崇信县支行还款。


    2014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崇信县支行向崇信县公安局报案,2014年6月10日崇信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朱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移送崇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认为朱某信用卡诈骗罪成立,并向崇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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