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代还信用卡 替人还卡后找不到欠款人

发布:2014-06-28      来源:鲁网      浏览:234

    在一次次爆刷信用卡后,到了还款日期,刘刚(化名)因还不上信用卡,便以支付好处费为由设计陷阱,与同事李凯(化名)合谋骗取了代还款人王志明(化名)两万余元。近期,平阴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刘刚和李凯均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据了解,刘刚与孙合义两人系济南长清区某公司同事。在2013年,孙合义将自己办理的一张信用卡借给刘刚使用。随后,刘刚便疯狂透支两万余元,而眼看到了还款日期却无力还款,遂产生了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想法。

 

    刘刚将这一想法告知另一同事李凯,两人一拍即合。随即刘刚在平阴县城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并通过信息小广告联系上了职业信用卡代还款人王志明,并谎称由其代还信用卡欠款21000元后,将给予其好处费260元。

 

    经协商,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刘刚便将同事孙合义的信用卡号和密码告知王志明。而为保险起见,王志明首先还款300元,在确保能随时提出后,才将剩余2万多元款项打入其信用卡中。不过没过多久,王志明就发现其信用卡已被挂失冻结使用,再联系刘刚已关机,方知上当受骗。

 

    原来,刘刚将信用卡绑定在自己手机上,通过手机短信收到王志明还款信息后,立即通过手机挂失的方式将信用卡挂失,并将联系王志明手机卡扔掉,致使王志明无法将信用卡中的钱取出也无法联系到刘刚。

 

    最终,王志明将刘刚和李凯告至法院,而刘刚和李凯则均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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