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业务“费改息”的影响简析及应对建议
发布:2021-05-19 来源:中国信用卡 浏览:5387
2021年2月,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信用卡业务利息收入会计处理要求进行了调整和明确,业内俗称“费改息”。本文简要分析了此次信用卡业务利息收入会计处理调整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应对建议。
一、调整内容
根据《通知》中执行新准则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如果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应当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项目列示。银行从事信用卡分期还款等业务形成的金融资产,不得将其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或在利润表中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项目列示。
二、行业现状
据了解,招商银行多年前已明确将信用卡分期收入记为利息,中信银行、光大银行自2019年起将其信用卡分期收入从手续费收入重新分类至利息收入。除此之外,在《通知》发布前,包括工、农、中、建在内的其他大部分银行仍将信用卡分期收入计入手续费收入。
三、影响分析
1.信用卡业务发展迎来重大考验
此次信用卡业务收入会计处理的调整,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将改变商业银行的营收结构,扩展商业银行利息收入来源,影响净利差与净息差;另一方面对信用卡业务的利润虽不造成直接影响,但由于分期付款计收利息后不再纳入中间业务收入统计,将直接冲击信用卡条线在各商业银行总行、分行、支行等各层级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降低各级机构推动分期付款业务的积极性,进而对全行信用卡业务的整体规模、利润等指标产生间接影响。长此以往,信用卡条线在各商业银行内部的地位可能会受到较大冲击。
2.信用卡业务加速回归信贷本源
从外部来看,国内消费金融市场快速扩张,互联网巨头大打“金融科技”牌,不断向信用卡业务领域渗透,客户资质下沉明显,多头共债和过度授信等问题突出,加之新冠疫情导致风险不断扩大和蔓延,2020年,部分银行信用卡和信用贷款不良率显著上升。从内部来看,在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主要考核导向的发展思路和压力下,个别商业银行出现了重业务指标、轻合规管理的现象,部分产品存在合规或政策风险。此次信用卡业务收入会计处理调整对信用卡业务考核导向产生一定影响,从而推动信用卡业务回归个人信贷服务本源,促进业务理性可持续发展。
3.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行稳致远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持续深化。一是贷款定价围绕LPR波动,打破了此前长期存在的对公贷款利率隐性下限。二是零售业务中的消费贷款也基本实现市场化定价。三是信用卡透支利率自2016年实行区间管理后,于2021年1月1日再进一步,全面放开利率区间。此次信用卡业务收入会计处理调整将大幅提高信用卡业务生息资产比例,与利率区间放开政策形成组合拳效应,使利率市场化政策在信用卡领域全面落地。
四、应对建议
1.信用卡业务与其他金融服务更加深度结合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各商业银行均积极关注高收益、轻资本的零售业务,陆续提出了向零售银行方面倾斜的发展战略。下一步,商业银行应在坚定不移推进零售银行建设的道路上,持续调整优化信用卡用户结构,做好“留量”信用卡用户的维护经营,重点发挥信用卡业务的“活客、维客”功效,夯实用户基础,将信用卡业务打造成为联动拓展行内其他金融服务、提高用户忠诚度、强化数据治理的重要基础和有效突破口,做到GBC三端相互融合、互为促进。
2.金融科技实力与风险管理能力更加紧密联系
一方面,在利率上下限放开、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管等政策影响下,信用卡目标客群存在下沉或向上渗透的较大空间,可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分层客户的差异定价,商业银行信用卡经营将拥有更多选择权,也会以更多产品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正面竞争;另一方面,在信用卡业务收入会计处理调整后,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经营过程中,需要同步关注资金成本和存贷利差等方面因素,这对信用卡业务成本计量能力提出了考验。下一步,商业银行应从顶层设计层面搭建信用卡业务成本计量体系,完善信用卡业务对内和对外计价机制,重点强化创新与技术驱动能力、风险控制与差异化定价能力,提高自身“硬实力”,探索“费改息”后的新经营模式。
3.C端支付服务与B端商户服务更加协调发展
从国际经验来看,境外银行中间业务形成的非息收入往往能占据其行内半壁江山,在“费改息”后,国内商业银行仍需挖掘新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点。下一步,建议商业银行大力发展支付结算业务,将其培育成信用卡中间业务收入的第二增长曲线。一是强化产品统筹,推动数字信用卡、生物识别、卡码合一等一批数字化支付结算产品规划和落地,使C端支付服务与B端商户服务协调发展。二是加强创新合作,坚守账户这一银行业立足之本,会同境内外卡组织(清算机构),以资源共投、利益共享、优势互补、开放合作为宗旨,制定“四方模式”下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模式、统一的服务标准,合力构建数字化支付的新引擎,在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竞争中实现合力突围。三是抓住有利契机,积极参与数字人民币运营,利用数字人民币流量入口,以“结算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为核心构建数字人民币客户生态圈,以“小额高频”的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场景带动个人客户“高额低频”的金融服务场景。
4.业务发展方向与审慎经营底线更加统筹兼顾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然而受多方面因素影响,2011年以来,我国居民杠杆率持续走高,10年内上升幅度超过31个百分点,目前我国居民债务风险虽总体可控,但空间已不大。特别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场景优势诱导资信脆弱的人群过度消费、“以贷还贷”,最终使其掉进超前负债陷阱,这一方面侵蚀了信用卡等良性融资工具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导致了风险向其他领域的传导和蔓延。下一步,商业银行应重点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更多从优化消费体验、改善消费环境等方面发力,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前提下适度挖掘消费潜力,培育良性消费习惯,促进消费有序升级,正向引导强化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坚持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金融创新,警惕透支效应和潜在业务风险,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坚持底线思维。不仅要强化本行监督,更要加强对外合作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向大众传递正面的核心价值观和社会责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