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未激活使用却被盗刷 小心这个人
发布:2020-08-07 来源:扬子晚报 浏览:449
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普及,各大银行为了竞争纷纷开展各种办卡优惠活动,有的甚至还推出上门办理服务。这本是一项贴心的便民之举,却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日前,经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葛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葛某是某银行的业务员,平时负责代办信用卡。这天,他来到某单位推销办卡业务。他表示可以开通线上消费功能,这样就不用激活了,并承诺三个月后再帮忙把卡注销。服务还挺贴心,想得也周到。看到同事们纷纷办理,小丁也心动了。在葛某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一系列办卡操作,同时开通了线上消费功能,通过帮葛某充值话费,后葛某再微信转账的方式,完成该卡的首次消费。
小丁收到银行邮寄的信用卡后就放进了抽屉,再也没有动过。谁知没过几天,竟收到了信用卡被消费13000元的短信提醒。小丁慌了神,当即联系银行客服,查询到信用卡在过去几天内一共被消费13笔,每笔1000元,消费地点都在扬州市区,且涵盖了餐饮、商贸、建材等多个领域。“我人一直在高邮,卡也锁在抽屉里,一定是被盗刷了。当初办卡的那个小伙子就是扬州口音!”思及此,小丁立即报了警。
另一边,葛某发现无法刷卡,又得知小丁联系了银行,知道自己的“小聪明”败露了。出于害怕,他立即给信用卡还款,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那么,葛某是如何隔空完成一系列盗刷操作的呢?据葛某交代,办卡当日,他一时动了歪心思,先是在小丁填写资料时获取小丁的身份证号和信用卡号,后又趁小丁不注意给她的手机发送验证码,成功将小丁的信用卡绑定到自己手机的苹果钱包上。因为苹果手机有云闪付功能,只需要将手机靠近POS机就能完成信用卡消费。回去后,葛某联系到开店的朋友,利用此功能多次盗刷了小丁的信用卡。
最终,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以葛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7月7日,法院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