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信用卡成为很多人的必需品,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不少便利。但也有人利用信用卡实施“套现”,过度消费。小编提醒大家,信用卡“套现”隐藏着不小风险,是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信用卡套现有风险,小心资金被盗刷!
POS机“套现”?可能涉嫌犯罪!
这个方法真的“香”吗?非也非也,实施信用卡“套现”,可是涉嫌犯罪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恶意透支”,如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最低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网络“套现”?小心资金被盗刷!
这种信用卡“套现”的APP,真的靠谱吗?
这种线上“套现”养卡平台,是根据注册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期和额度,每日定时自动匹配虚构交易商户,制造线上虚假消费的记录,从而把信用卡额度提现出来。
这种平台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经不起任何官方审查和备案,因此,不会在正规的应用市场上架,一般都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行下载。由于这种平台本身不受任何监管,没有任何资金保障,个人身份、信用卡等信息在上传平台后都有可能泄露,从而导致资金被盗刷。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一大队民警 芮佟琪:“这种平台一般会有自己搭建、运营的一套非法支付系统,属于“第四方支付平台”。像我们平时使用的支付宝、微信,属于第三方支付,它们虽然在网络实现支付,但是与银行之间仍然有一个备付金账户,资金流向比较明确。
但是,“第四方支付平台”没有监管账户,而是通过大量的个人银行卡交叉支付,混淆资金往来,逃避监管,危害巨大,是我们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
连续侦破多个专案,严打第四方支付犯罪平台
2020年9月,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联合福田分局、南山分局,连续侦破多个涉非法支付领域的专案,捣毁“某米盒子”“某卡帮”等第四方支付犯罪平台5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名,涉案交易金额近45亿元人民币。
目前,已抓获涉案的某咔公司技术总监杨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2名,带回公安机关审查人员39名,抓获涉案的“某垺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等犯罪嫌疑人37名。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一大队副科长 李里:“我们还在现场缴获作案电脑及书证、物证一批。经查,这些公司研发一系列智能还款的APP,并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国发展数十家合作机构,以微信、抖音等网络推荐的裂变方式,发展42.2万“套现”人,实施网络“套现”、智能还款的非法经营犯罪。”
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合法合规使用信用卡,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