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后玩失踪 被判5年罚款10万

发布:2014-06-05      来源:深圳商报      浏览:215

    被告人刘某恶意透支信用卡,在银行催收后还改变住址和联系方式。记者昨天从南山检察院获悉,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0年8月,被告人刘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领了一张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的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2011年11月,刘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领了一张额度为5万元的龙卡双币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截止2013年9月,刘某共透支工行信用卡人民币483623元,建行信用卡人民币49949元。虽经银行多种方式多次催收其仍不还款,并改变住址及联系方式,银行因无法联系本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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