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5人非法贩卖成套信用卡信息被判刑
发布:2020-04-20 来源:贵阳日报 浏览:242
4月18日,遵义市余庆县法院审理一起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5名被告人将非法得来的成套信用卡信息,以1800元至2100元不等转卖,从中牟利。法院经审理后,对5名被告人判处3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
被告人田某意、杨某仲、刘某刚、刘某国4人,均系余庆县人,被告人杨某全系安顺市人,住在贵阳。2019年3月以来,被告人杨某仲以每套1800元的价格,将6套银行卡信息卖给田某意。银行卡信息包括身份证正反面、U盾、银行卡等。
之后,田某意将自己从刘某国等人处收购的另4套银行卡信息,连同上述6套银行卡共计10套,以每套2100元的价格,卖给上家。
2019年8月,刘某国又将6套银行卡信息卖给刘某刚,刘某刚将其转卖给杨某全,杨某全将其中3套转给另一上家。
去年9月,遵义市民王某被人以刷单名义骗走3万多元,其中6000余元转入上述被贩卖的某银行账户;9月11日,又一市民被人以刷单名义骗走14万元,其中部分资金转入上述被贩卖账户。
9月底,警方经侦查,将田某意等5人抓获。后来,5人因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于去年10月底先后被逮捕。
4月18日,余庆县法院经远程审理认为,田某意等5名被告人,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罪名成立,并当庭宣判,法院一审判处田某义3年6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刘某刚3年2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判处杨某仲、杨某全3年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刘某国2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