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他人信用卡信息 被判刑5年罚金5万元

发布:2018-04-20      来源:南国都市报      浏览:380

  海口青年吴某在网上购买了200多条信用卡信息资料,打算用来网购盗刷。结果,吴某很快被抓。因犯收买信用卡信息罪,吴某被海口琼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7年3月,吴某通过QQ上网向卖家购买了一条后台网址,该网址中含有211条有效的信用卡信息资料(包含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卡号、手机号码、支付密号、验证码、IP地址等信息)。吴某购买的上述信用卡信息资料的目的是通过京东商城账户,盗刷公民信用卡中的钱。拿到信息后,吴某先是将购买来的手机卡号单独注册,再将购买来的信用卡用户信息分别绑定在手机卡上,设置成不用密码验证也能付款的快捷支付方式,最后在京东商城上注册了39个账户,通过在京东商城购买商品时盗刷其绑定的信用卡的方式来达到其目的。

  2017年3月18日8时30分许,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琼山区一家酒店内将吴某抓获,当场从吴某处缴获5部手机、1台笔记本电脑、49张手机卡。

  琼山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收买信用卡信息罪,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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