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现金分期持续收紧,消费分期再降最低还款额

发布:2019-09-1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399

  9月10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告,根据监管要求,自2019年10月26日起,中信对新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取现)及随借金的透支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持卡人需按账单所示金额还款,避免因未能及时偿还最低还款额而产生违约金等费用。

  无独有偶,9月3日,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告,调整信用卡最低还款额标准。

  招行信用卡调整标准为,在2019年12月及之后的账单中列示的预借现金本金将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在2019年11月账单日(不含)之前办理的预借现金本金不受影响,仍将按10%计入最低还款额。例如,若账单日为每月2日,则在12月账单中列示的预借现金(如11月6日办理的预借现金)本金将100%计入最低还款额;而在上一期账单中及更早时间办理的预借现金(如11月1日办理的预借现金)本金仍会按照10%计入最低还款额。

  此外,从2019年12月账单(含)起,消费交易(不包含预借现金交易、分期交易、年费、手续费、利息、违约金以及规定的其它交易及费用)的最低还款额比例将从10%调整至5%。

  2017年,原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9号)。

  多家银行先后发布通知,一方面,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现金分期等)的资金用途只能为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消费,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借贷及其他权益性投资)。

  二是,卡片的预借现金额度将由100%调整至信用额度的50%。此外,信用卡透支取现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即取现不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

  随后,监管于去年监管驻场部分银行信用卡中心,监督调查银行卡取现、还款政策的落实情况。

  9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报道,今年7月底,监管召集部分银行分管管理层前往北京开会,要求银行控制信用卡业务,下半年不得新增规模,不得下发考核指标。“主要还是控制风险,现在严查信贷资金流向,重点监管违规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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