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 90后小伙李某系某科技公司一名普通员工。2013年1月至3月间,李某在其公司非法获取了6张银行寄给同事的未开通的信用卡,通过盗刷等方式共消费了人民币4.9万元。日前,嘉定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去年1至3月,李某通过公司的收发室非法获取了6张银行寄给其同事的未开通的信用卡。在取得这些信用卡后,李某先是借用其中一位卡主的手机拨通了银行客服电话,并通过客服开通了该卡主的信用卡。
此后他又多次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其他几名卡主,在骗取他们的身份信息后,以卡主的身份通过银行客服顺利地开通了这些信用卡。
在信用卡一一被开通后,李某便开始疯狂消费。他先后以刷卡取现、网上购物消费、套现的方式使用上述信用卡,金额总计人民币49000元。
2013年4月25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李某抓获。日前,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