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了舅舅骗朋友,骗了亲朋骗国家,结果是钱未得到,人还进了监狱。近日,谷城男子张某涉嫌一房二卖,并套现信用卡近20万,被谷城县法院数罪并罚后判处有期徒刑9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2005年1月,罪犯张某将自家房屋的《房产证》抵押贷款10万元,11月又将其以7万元卖给舅舅余某,当日获取购房款现金4万元,2010年6月支付现金3万元,张只将《土地使用证》交给余,《房产证》仍留在手中。
2010年9月初,张又听说朋友乐某要买房子,于是找到乐某谎称其房屋可以低价21万元卖出,并将乐带到自己已被卖掉的房屋查看,并骗乐说房子是余租住的,自己并未卖出。信以为真的乐某给付张某购房款11万元,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并拿到《房产证》。当乐向张要《土地使用证》时,张骗乐某说“付完尾款后即能拿到”。为了拿到尾欠款,同年11月8日,张带一自称 “房产局工作人员”的“王兵”找到余,让“王兵”做担保,以要用《土地使用证》办房产证为由将《土地使用证》从余手中骗走,并由“王兵”书写“交还”保证书。得手后,张将《土地使用证》交给了乐。乐于同年10月给付张购房款36000元。后乐见张迟迟不交房,经打听才得知房屋已卖给了余。乐于是多次找张让其退钱,张见事件暴露遂外逃。
2009年,张经营现代装修公司亏损,欠下了他人高利贷。本性未改的张某又想到了“骗”。当他听说信用卡可透支的信息后,便打起了透支信用卡还账的动机。2010年8月30日,张在中国农业银行谷城县支行办理金穗信用卡一张,授权信用额度为20万元人民币。于是20天内在个体服装店、电器专卖店、莱特妮丝专柜POS机刷卡套现195442元,还了高利贷后外逃。中国农业银行襄阳分行多次催收未果后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