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信用卡违约金规定及收费标准
浏览:2830日期:2017-12-26 17:35
广州银行信用卡违约金
是指持卡人未能按约定在当期账单周的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则视为持卡人违约,银行会对最低还款额的未还部分要支付违约金。
广州银行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
1、广州银行信用卡普卡、金卡、白金卡、移动联名卡、南航明珠信用卡、环球Visa白金卡违约金是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10元。
2、广州银行信用卡广赢卡、随心分卡违约金是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1%,最低10元。(广赢卡最低还款额即为账单金额)
3、该笔费用是否收取要在到期还款日进行判断,下一个账单日收取。
广州银行信用卡违约金的由来
根据央行新规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各大发卡机构需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并且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温馨提示:
虽然根据央行规定,广州银行信用卡违约金将不得计收利息,但是信用卡欠款的本金还是会按日收取利息,而且产生信用卡违约金说明持卡人已存在违约行为,严重的话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所以持卡人还是应尽量保持良好的还款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