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22年8月1日—2023年1月31日
活动对象:活动期间首次核发北京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的新客户
(公务卡、VISA卡、万事达单标卡、分期卡无法参加)
活动期间,新客户自核卡次月起,单笔消费满15元(含),即可刮取随机金额的线上消费金,最高2022元。每月最高可刮20笔。自核卡次月起最高可享6个月。
消费金将在客户发生下一笔微信/支付宝等指定渠道线上消费时自动返还至客户账户中,用于抵扣信用卡账单。消费金自领取之日起7天有效。
1、达标领取规则
(1)单笔消费满15元,可获赠1次领取线上消费金的机会,消费金金额随机,最高2022元。每自然月领取上限20笔,每位客户自核卡次月起最高可参与6个月。(如客户2023年1月核卡,则从2月起可参与此活动,最晚领取日期是2023年7月31日。月末最后一天核卡客户可于次月2日开始参加活动。)
(2)本活动统计个人卡账户下人民币消费金额,附属卡交易统计在主卡账户中。本活动仅限主卡持卡人领取。公务卡、VISA卡、万事达单标卡、分期卡无法参加。
(3)领取有效期为消费后30天内(含消费当日)可领取。
(4)每自然月消费金领取总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2、权益使用规则
(1)消费金有效期7天(含领取当日),仅可通过我行信用卡在指定线上渠道消费时使用,当实际消费金额大于等于消费金金额时,消费金自动返还至客户账户,用于抵扣信用卡账单。
(2)指定渠道的线上支付消费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美团支付、云闪付等,但不包括部分京东支付、信用卡积分/分期商城支付,且不含刷卡、插卡、拍卡、取现等交易。ETC代扣类交易无法计入本次活动达标统计。具体以北京银行系统识别为准。
(3)VISA、万事达单标卡、公务卡、分期卡无法使用。运通卡限支付宝、微信支付、美团支付使用。
(4)多张消费金按有效期由近到远自动使用,有效期相同时,则按立减金金额由高到低使用。
(5)消费金作为权益,不可拆分或合并;无法转赠,不得为他人付款;过期自动作废,无法使用、不予补发。
(6)消费金使用成功查询路径:
① 掌上京彩APP一›查账还款;
② 北京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一›我要查询一›我的账单。
交易摘要为“新户笔笔返现-刷卡金消费抵扣”。
(7)使用消费金的交易发生退款,消费金金额无法退回,自动作废,不予补发。
(8)使用消费金的达标交易仍可继续参与活动领取消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