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对象:我行邀约的信用卡客户
活动期间, 我行邀约客户通过【阳光惠生活】APP渠道成功办理账单分期12期(含)及以上且分期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0元(含)以上的客户为达标客户,每个活动月按照分期办理成功时间排名,每名客户可获赠100元微信立减金,活动总名额不超过5800名。每自然月每名客户仅可参与一次,不可重复参与,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温馨提示
1、获得我行阳光惠生活APP推送或106短信的活动邀约客户方可参与本活动。
2、非我行阳光惠生活APP渠道办理的账单分期均不计入本活动达标资格。
1、每个活动月,达标客户按照分期办理成功时间排名获得权益奖励资格。分期一旦操作且权益添加到阳光惠生活APP中后,即视为奖励资格已使用,分期交易不予取消更改。每名客户每自然月仅可参与一次活动,不可重复参与,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2、客户自分期达标后次月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阳光惠生活APP-我的码券-领券中心领取活动权益并在“待使用”中进行兑换,兑换有效期自权益发放之日起10天,兑换后权益发放至当前手机登录的微信账户里,可在“微信卡包-券和礼品卡”中看到相应的立减金权益,权益使用有效期以微信卡包实际券面显示为准。过期未使用不予补发。
3、达标客户获得100元微信立减金礼包(包含20元、30元、50元的立减金权益各一张),权益不拆分,不转赠,不提现,不可叠加使用。每张权益使用有效期以微信卡包实际券面显示为准,权益需按有效期使用,过期自动失效,不得延期;权益一经使用,不予退还;享受立减金优惠的订单,如发生全额退款,仅退还客户实际支付金额,微信立减金权益也将退回至微信卡包(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过期则无法使用);如发生部分退款,则按比例退还客户实际支付金额,微信立减金权益将无法退回至微信卡包。
4、使用微信支付消费时,请选择光大信用卡进行支付,支付金额大于立减金权益金额,可直接抵扣。如:权益兑换后当月支付满
20.01元、权益兑换后次月支付满30.01元、权益兑换后第三个月支付满50.01
元可直接抵扣相应立减金权益。立减金权益仅限微信商业支付时使用,转账、理财、零钱通、少数特定商户不可使用(具体以微信支付使用细则为准)。
立减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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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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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使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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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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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权益兑换后仅当月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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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满20.01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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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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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权益兑换后次月(即第二个月)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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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满30.01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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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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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权益兑换后第三个月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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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满50.01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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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权益使用过程遇到问题,请在权益有效期内致电北京众联享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1026096(9:00-18:00)。
6、中国光大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范围内修改本活动的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并于我行阳光惠生活或其它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请客户留意。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我行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活动,并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
8、持卡人办理的账单分期交易仍应受《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协议》的约束。
9、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等业务规定执行。账单分期收费标准见《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协议》,详询24小时服务专线:400-666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