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客户发卡日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新客户是指客户持有工行第一张信用卡的发卡日期在活动期内的客户,包括全部工银信用卡已成功销户1年以上、再次申办成功的客户。卡片核发日期即发卡日期,发卡日期及成功销户日期以工行系统内显示日期为准。
(二)卡片核发后60天内有一笔满66元人民币的绑卡消费或一笔等值外币境外消费,有机会获得奖励资格,其中60天指60个自然日,消费日期以每笔交易在工行清算系统中记录的消费记账日为准。消费数据可能存在时延,建议客户获得领奖资格一周后进行领奖。
(三)本活动中“绑卡消费”包括微信、支付宝、工银e生活、云闪付等绑卡消费;包括Apple Pay、三星Pay、华为Pay在内的手机Pay消费。“境外消费”指的是在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所有线下和线上商户消费交易,不含任何形式的存取现、转账、还款、退货等其他交易;单笔消费额不包含外汇兑换手续费,货币转换汇率按信用卡组织、工行汇率执行。
(四)客户在获得领奖资格前后均可下载、注册e生活APP,并进行实名认证。客户可进入“工银e生活”APP“爱购新客礼”活动页面点击领奖,e生活后台系统实时判断客户是否符合奖励资格,若符合条件则派发奖励;若不符合条件则展示活动规则,提示尚不符合奖励条件。客户领奖时间限2021年2月末前,过期领奖资格作废。
(五)客户领奖后,e生活电子通用券则实时充入客户e生活账户。
电子通用券使用规则(使用细则以电子券券面规定为准):
1. 发放的电子券金额168元,可在工银e生活APP爱购新客礼专区、手机充值等多场景使用;
2. 电子券使用时,商品售价大于电子券金额方可直接抵用(至少大于电子券金额1分钱),每笔交易仅能使用一张电子券;
3. 电子券有效期为30天,客户超过有效期未使用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发。
(六)持卡人如在工行核对是否符合奖励条件前注销信用卡,将不再享受此项权益,持卡人亦不得以此要求工行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七)对于因发生退货、冲正或撤销等交易,造成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客户,不享受领奖资格,且工行保留扣回不符合条件但已奖励金额的权利。
(八)如发现有利用活动规则恶意套取新客奖励的客户,工行保留取消其继续参加活动的权利。
(九)客户对本次活动如有疑义,可在活动结束后90个自然日内向工行提出,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