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至3月31日活动期间达到以下活动要求即有机会获得10万积分。
活动时间:
活动总共分三期
第一期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
第二期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第三期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活动对象: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客户(不包括阳光汇通卡、采购卡、龙腾菁英联名卡、考拉海购卡、芒果TV联名卡、优酷菁英卡、美图联名卡、苏宁SUPER联名卡客户、外币单标卡)。
活动内容:
2019年1月25日至3月31日活动期间达到以下活动要求即有机会获赠相应奖励,具体如下:
活动一:
客户通过移动互联主要渠道(包括APP、网站、微信、短信)成功办理账单分期或取现分期12期(含)及以上分期且单笔分期金额达到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有机会获得10万积分,每期活动限前6万名,每期活动时间内不可重复参加。
活动二:
首次办理上述分期业务的客户在活动一要求基础上加赠10万积分,每期活动限前6000名,活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1、口碑联名卡、携程联名卡、京东小白卡、苏宁联名金卡、苏宁联名白金卡、唯品会联名卡、裕福金卡、裕福白金卡,以上产品所获赠的积分将会计入该卡的基础积分账户,可用于在我行积分商城兑换礼品或用于抵扣白金卡年费,但不可用于积分自动兑换为相应联名方的专属权益(例如:客户用口碑联名卡参与该活动获赠10万积分,10万积分将会计入该客户的基础积分账户,不可用于自动兑换口碑代金券);其他卡种除不参与活动的卡片均按活动规则计入基础积分账户。
2、分期业务办理日期以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银行记账日期为准。
3、奖励积分将在每期活动结束后次月(自然月)20个工作日内添加至客户积分账户。
4、活动期间获得的积分奖励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24:00点。
5、本活动以客户为单位进行统计,副卡交易视同主卡客户交易,所获奖励积分直接计入主卡基本积分账户。客户名下多张信用卡将合并统计。
6、如在活动期间发生撤销交易,则所赠积分同时取消。
7、中国光大银行保留追回不符合条件但已赠送的交易积分的权利;如果发现有利用活动规则恶意套取交易积分奖励的客户,中国光大银行保留取消其继续参加活动的权利。
8、有关积分奖励的细则及条款请参见: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所有公告-积分奖励计划细则及条款调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