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规明年起实施 多家银行已取消信用卡超限费
发布:2016-11-22 来源:扬州日报 浏览:401
临近年底消费旺季,信用卡消费迎来利好。今年,央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下限管理,取消滞纳金、超限费等服务费用。信用卡新规实施在即,哪些变化与扬州持卡人息息相关?扬城各家银行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探访。
政策解读
央行信用卡新规明年起实施
变化一:透支利息每日设上下限
目前,各家银行的透支利息是每日0.05%。《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上限为日利率0.05%,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7折。也就是调整后,银行收取用户透支利率将在0.035%至0.05%之间。新规实施后,信用卡利息将更市场化,市民可在银行之间“货比三家”。
变化二:取消滞纳金改收违约金
《通知》规定,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也就是说,今后信用卡滞纳金将取消,至于违约金怎么收取,将由银行和持卡人决定。
变化三:取消刷爆额度的超限费
遇上打折促销,不小心刷爆信用卡,超出额度部分往往要被收取5%超限费。《通知》规定,明年1月1日起,银行将取消信用卡超限费,这意味着,今后持卡人刷卡超出原有额度,对于超限部分都不单独收取超限费。
变化四:信用卡可充值支付宝等
此外,信用卡向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也成为可能。《通知》规定,可由银行自行确定是否允许预借现金额度的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不过,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的收款账户应分别为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间的转账。
扬州探访
多家银行已取消信用卡超限费
这些新规实施在即,记者走访我市多家银行发现,目前,五大行、招行、浦发银行等都已调整了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将滞纳金调整为违约金,利息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并取消了信用卡超限费。
从违约金最低标准来看,农行为1元,建行为5元,招行、广发单位卡、交行最低均为10元,中信,广发单币卡、双币卡等为20元。其中,工行、华夏银行还设置了违约金最高标准,分别为500元和2000元。
有何影响
违约金为持卡人逾期“减负”
记者发现,虽然调整后的违约金收取标准与此前滞纳金几乎一致,但多家银行调整了最低、最高收费标准,而违约金与滞纳金的计费方式也不同。
“违约金产生的费用将一次性收取,不再计息。而以往的滞纳金,一旦发生逾期,持卡人需要承担高昂的逾期费用。”我市一位银行人士分析,取消滞纳金、超限费改收违约金,很大程度减轻了持卡人逾期的费用负担。
不过,该人士也提醒消费者,取消这些信用卡服务费,并不意味着逾期没有利息或信用损失了。“违约金的利息同样很高,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虽然超限费没了,但超额消费部分逾期不还,也将收取利息,并且都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