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七省市信用卡诈骗案 刷卡消费瞬间被复制

发布:2016-09-21      来源:中新网      浏览:558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当地警方破获一起涉七省市信用卡诈骗案。不法分子利用改装的POS机复制他人信用卡, 疯狂作案60余起。据介绍,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5月18日,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汇丰责任区刑警队连续接两名受害人报警称,其华夏信用卡被盗刷5万元、民生信用卡被盗刷3.8万元。两名受害者当时银行卡都在自己身边,本人未进行任何操作。

  

    专案组民警通过对被盗刷的两张银行卡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卡内金额均被POS机消费。通过查询POS机相关信息,发现仅5月18日、19日就有高达26万元的大额消费进账。经进一步侦查,专案组民警发现卡内金额被转到另外的8张银行卡上,并在河北省某市被取现。

  

    专案组民警立即奔赴被取款银行进行调查,发现取款人为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他于5月18日、19日分别在河北省某市的8家银行通过ATM机取现。因犯罪嫌疑人未使用本人银行卡进行操作,民警一时无法获取其真实身份信息。

  

    通过取款人信息进行侦查的线索中断后,专案组民警重新梳理线索,对涉案POS机进行全面分析,查找到了该POS机的注册信息,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0岁,辽宁省义县人)、吴某(男,26岁,湖南省溆浦县人)、刘某(男,32岁,辽宁省庄河市人)。其中,犯罪嫌疑人吴某正是在河北省某市取款的男子。


  经过架网布控,涉案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在太原、大连等地落网。随后被锁定的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郑某(男,31岁,黑龙江海伦市人)在北京被抓获。

  

    经查,该团伙通过网络购买非法改装的银联POS机,并正常推销给商户。每当有人进行刷卡消费时,其银行卡卡号、密码就会自动被该POS机记忆,犯罪嫌疑人通过技术措施提取刷卡人信息。随后,嫌疑人再通过写卡器将获取的帐号信息导入到事先准备的空白银行卡上,并通过复制好的银行卡在另外的POS机盗刷,随即将赃款分散到其他银行卡,再通过自助取款机提现。

  

    警方介绍,该团伙以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刘某为首,二人负责提供作案资金支持,并大力推销POS机,郑某负责复制银行卡,以及盗刷转账和提供技术服务,吴某负责在随机选定的ATM机上取款。

  

    该团伙自2015年3月开始在太原市作案,疯狂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受害人遍及北京、辽宁、山西、山东、河南、河北、黑龙江等地。

  目

    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太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和全力追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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