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超期还款不良信用记录保留 银行称帮协调
发布:2016-04-27 来源:半岛都市报 浏览:193
冯先生2008年在青岛办了一张信用卡,2009年工作调动离开青岛去了聊城,信用卡被扔在一边没管。去年冯先生欲在聊城买房时,被银行告知有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贷款,他急忙协调办卡银行方面处理,却迟迟没有解决。
“我是2008年在青岛办理的信用卡,后来因为工作关系离开青岛,也就不再用这张银行卡了,现在连卡都找不到了。去年因为买房子贷款,问了好多家银行都无法贷款。”4月26日,读者冯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663反映了此事。
据冯先生介绍,这张信用卡的有效期是到2010年4月份,信用额度是5000元。2008年的时候他用过这张信用卡进行过刷卡业务,但也只是十几元左右的小笔金额,当时可能是因为疏忽未能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偿还欠款,后来发现后他才将钱还上。2009年离开青岛后,考虑到更换了城市不会再常用这张信用卡,冯先生没有将信用卡注销,而是随手放到了一旁,不久后这张信用卡便找不到了。
“如果不是因为买房子,我还不知道自己因为这张信用卡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采访中,冯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准备在聊城贷款买房,买房手续办理到银行时,意外被告知无法贷款。“当时我都蒙了,以为是银行搞错了,结果连续问了好几家银行,都说我信用记录有问题。”冯先生急忙赶到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征信,发现当初办的信用卡已变成呆账。冯先生赶紧联系发卡银行沟通,不久后,发卡银行总行将其信用卡状态改为止付状态,但却一直没有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不管怎么说,这事我有一部分责任,但希望银行能帮协调一下,消除不良信用记录,解决贷款买房的难题。”冯先生称,他当时离开青岛时,忽略了去注销信用卡,也不知道留下了不良信用记录,没想到现在因为这事反倒耽误买房的大事了。“我从去年就找银行方面协调,到现在也没有答复,心里十分着急。”冯先生说。
记者随后联系到该银行青岛分行,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冯先生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确实存在有逾期未还款的情况,后来这笔款项得到了偿还。此前他们在接到冯先生的反映后也一直在进行协调,一些手续需要冯先生本人当面进行处理,他们希望冯先生能赶来青岛一趟。此外,为了尽快帮冯先生处理好此事,银行方面已将此事进行了上报,并委托总行协调聊城分行,尽快帮冯先生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