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电话购买保险 满期后“被续费”

发布:2016-04-11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249

    保险协会:电话购保需了解清楚费用扣除等事项

    市民接受电话渠道推荐的一份为期一年的保险,本以为到期后不会再继续扣费,但在对账单时却发现,每个月100多元的保费居然还在信用卡额度之外继续支出了。对于这一类因为电话渠道销售保险而引起的纠纷,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消费者在面对推销保险的电话时需了解清楚产品的保险责任、费用扣除等相关事项。对于赠送期限超过1年的免费人身保险产品,消费者应尤为留意可能有诈骗风险。

    案例:电话购保满期限后却一直缴费

    上周五,佛山市保险协会向媒体通报了一起案例。市民李女士在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不久后,李女士接到该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向其推荐一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李女士称,当时推销人员称,自己每月交100多元就能享受50万元的意外保险,期限是一年。想到自己确实有购买保险的需求,且价格和保障范围都满意,她就答应了。一年之后,李女士把自己曾经投保这件事给忘了。她以为信用卡额度刷完后,保险就不会再扣款了。直到最近她买大件东西对账单时才发现,自己信用卡每月的保费仍然被扣着,才不得不去银行信用卡中心处理此事。

    “一些消费者以为,只要把信用卡额度刷完,保险就不会扣款了。其实不是这样,因为直接从信用卡扣款,银行会另外提供了分期额度,与信用卡原有的额度是相互独立的。”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称,也就是说,这种保费形式不是市民理解的“超限使用额度”。“因此消费者需要分清这一缴费形式,对于保单缴费要多留意,尤其要避免因为一时疏忽、信用卡却一直缴费的事情。”相关负责人提醒。

    提醒:电话渠道购险切忌含糊默认

    “电话赠送、购买保险是现在金融机构的一种保险销售形式,与传统的销售渠道比,电话推荐更直接、更便捷,成本更低,且针对的客户群体也更精准。”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称,目前电话销售赠送的一些保险大多是短期意外险。

    保险专家提醒,市民应该首先确认是否为正规保险公司的电话,还要了解清楚产品的保险责任、收益特点、费用扣除、退保损失等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再作出决定性回答。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电话录音可以视为订立合同的一种方式,因此一定要明确表示是否有购买意向,而不要让自己含糊默认。

    “许多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业务在保险条款确认客户清楚后,先签发正式保单,一般由快递公司送达后再由客户签字确认。”专家提醒,拿到合同后市民还要再认真仔细了解保险条款,如果不满意或者反悔的,可以在保单签收之日起的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

    支招:三步分辨电话免费赠保真相

    第一步:在接到免费赠送保险电话时,要看清来电是否为保险公司统一呼出号码,如不能确定,可登录该保险机构网站进行查询;同时一定不要在电话中急于提供个人银行卡号,谨防不法分子借赠送保险之名进行欺骗性活动而造成经济损失。

    第二步:认真了解保险条款,谨慎接受免费赠送。即便是免费赠送的产品,也一定要认真了解保险产品的细则条款,尤其是保险保障期限和如何申请理赔以及理赔所需资料。投保后要牢记保单号码,便于理赔。

    第三步: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免费赠送的保险产品。已经于2015年4月1日施行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中规定“人身保险公司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仅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且保险期间不能超过1年。此外,对每人每次赠送保险的纯风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所以,凡是赠保电话中描述的保险超过这一范畴,消费者就需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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