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为三年前就已经注销的一张信用卡,竟因29元“呆账”,“困住”办房贷的李先生。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办理信用卡时应慎重选择,切莫因为丢失和遗忘等个人原因,而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不良影响。
自以为信用卡已注销 不料产生信用“污点”
2007年4月,李先生大学没毕业便与浙江一家化工公司签了约。2009年10月17日,李先生所在的公司为中层干部统一办理了一批透支额度为6000元的建行信用卡。随后的一年时间,他先后使用了这张卡五六次,并且每次都及时还了款。“最后一次还款印象特别深,那是2010年8月,我还了273元,银行柜员告诉我已经还清了。”李先生说。
2011年初,李先生辞掉工作准备回石谋职。回石前,他并没有忘记到当地建行注销银行卡。“办理销户时,银行工作人员先给我注销了建行的银行卡,但准备注销那张信用卡时,银行工作人员却告知,从办卡日起三年后这张卡会自动销户,不需要人工注销。”李先生说,银行工作人员强调了好几次,并且还当场将那张信用卡剪断,“所以,我一直以为那张卡已经成功销了户。”
2014年2月25日,一直租房居住的李先生接到通知新房“五一”交房,便兴高采烈前往交通银行办理贷款。
银行工作人员输入李先生的个人信息,竟意外发现他的个人记录中存在信用“污点”。
29元“呆账”导致贷款买房受阻
李先生说,当听说有一笔29元的呆账时,他赶紧查询了自己所有的信用卡,但都没有发现有欠款,“那一刻,我才想起了曾经在浙江办理的那张建行信用卡。”
随即,李先生联系了建行信用卡客服中心。果不其然,他自认为早已销户的信用卡上确实有一笔29元的“呆账”。可事情过去了三年,李先生实在想不起来到底何时欠下的这29元钱。当日,李先生赶往建行,连本带息还了59.7元欠款,并且办理该业务的银行为其开出了结账证明。
拿着结账证明,李先生再次来到办理贷款的交通银行,“但工作人员却表示,按照规定,我需要再次到建行开具非恶意欠款的证明,方可办理住房贷款业务。”
随后几天,李先生便一直往返于这两家银行。“建设银行说已经开具了结账证明,但由于那张信用卡是在外地办理,他们并不了解具体情况,所以无法为其开具非恶意欠款的证明,而浙江那家开户行却说他们只负责办卡,也不能开具非恶意欠款的证明。”
时至昨日,李先生为此事折腾了一个多月,但住房贷款却还是没办下来。
最好不要同时开通多张信用卡
“眼看着一家人马上就要有住房了,却因为一笔29元的欠款,办不下贷款。”李先生说,就算他真想恶意拖欠,也不会只欠29元。
李先生还说,从2月25日至今,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住房贷款的基准利率已经上浮了10%,“即便办下住房贷款,我也要每个月多还款一百多元,总体算下来,则需要多还4万余元。”
据一位银行业内人士介绍,个人信用报告上一旦被银行录入“呆账”,将成为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再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则有可能被拒之门外。“如果市民遇到上述情况,应及时与开卡银行联系,向该银行提供相关证据,并要求其核销这笔“呆账”记录或作出妥善处理,消除客户的负面影响。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由上级部门调查后,做出决定。”
“每个人的信用记录都是十分重要的信息,影响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该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在办理信用卡时应慎重选择,最好不要同时开通过多的信用卡,以防丢失或被遗忘,而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