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民"被办"工行信用卡 遭恶意透支18万

发布:2014-04-10      来源:齐鲁网      浏览:272

   

 

    工商银行提供的消费明细,总的透支金额高达17万9千块钱

 

    家住滨州的小仇,最近跟老公盘算着想买一套房子,但等他们看好了房子去银行办理贷款的时候,却被告知由于她持有的一张信用卡出现了几次逾期还款的情况,所以信用出现了问题,银行不能给他们提供贷款。听银行这么说,两口子开始纳闷了,他们从来就没有办理过任何信用卡,怎么会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呢?

 

    为了弄清楚怎么回事,两个人来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滨州支行工作人员:“你这个在2012年中国工商银行办过一个贷记卡,两年内有12次逾期,有六个月超过90天的。那现在办什么业务还能办吗?能办不能办要看你发生业务的地方。有些地方能办有些地方不能办。这个逾期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没有按时还款啊。逾期对信用记录有什么影响吗?肯定有影响啊,就是办理信贷业务不好办了。信用记录需要把全部欠款全部结清之后的五年才能恢复。”

 

    拿着这张信用记录查询单,小仇怎么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在工商银行办理过信用卡,于是两个人来到了中国工商银行滨州市分行查询。

 

    滨州工商银行工作人员:“你现在一共是欠了七万五千多。”

 

    七万五千块钱!这笔钱对于都是打工者的小仇两口子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而他们感觉更离谱的是,从工商银行提供的消费明细来看,这张卡最初的透支日期是2012年的12月15日,总的透支金额更是高达17万9千块钱,消费地点是滨州市广源商贸公司。那么,这笔钱到底是谁透支的呢?如果是恶意透支,那这个人又为什么还自觉的还款大约10万元呢?

 

    小仇:“上银行里去找到薛行长,他说帮我们解决一下,把钱还上,结果等到现在钱也没还上。信贷部主任跟我们说了,知道这个钱不是我们借的,这卡也不是我们办的,他都承认了。”

 

    按照银行规定,申请信用卡,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才可以申请,那么在申请人没到现场,甚至不知情的情况下,小仇的信用卡是怎么申请下来并开通使用的呢?随后,我们再次来到工商银行找到了一位姓王的行长。

 

    记者:“他们办过卡吗?”

 

    工商银行滨州分行王行长:“这个事里面挺错综复杂的,需要公安上把这个事捋清楚了。”

 

    记者:“是他们办的卡吗?”

 

    工商银行滨州分行王行长:“是啊。”

 

    记者:“是他们签的字吗?”

 

    工商银行滨州分行王行长:“是啊。”

 

    记者:“那我们能看看吗?”

 

    工商银行滨州分行王行长:“那不行,因为这个事错综复杂,我不清楚这事了。我跟经侦上也沟通过,让他们两人去报案去。”

 

    银行不愿意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办卡人信息。小仇来到公安机关报案。案件立案之后,负责接警的郭警官就如何防止个人信息泄漏,给出了几点建议。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郭立松:“我们在用身份证或复印件办理业务的时候,最好注明用途,如果用完了最后当场销毁。另一种情况就是信用卡和身份证放到一块,如果丢失的话,有些设定的密码很简单,有时候只设自己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后四位啊,这样的话如果跟身份证放到一块的话,如果丢失很容易被人识破。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泄漏,被别人用来办理信用卡进行透支,银行如果通知本人的话,应该尽快报警。”

 

    中国工商银行滨州市分行拒不为小仇提供办理信用卡时所填材料的做法是否合理呢?

 

    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刘国伟:“储户与银行之间是一种信贷关系,如果储户发现银行卡并不是自己去银行申请办理的,储户有权利上银行查询自己办理银行卡时候的信息以及消费记录。银行有义务为储户提供其本人所填写的申请记录以及消费办卡使用方面的全部的相关信息。”

 

    目前,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经侦大队已经受理此案,滨州齐鲁网也将会对案件的进展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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