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已发行信用卡逾4亿张,每年信用卡交易总额超13万亿元。银行应对信用卡信息安全和隐私保密,但调查发现,银行信用卡客户数据泄露现象颇为严重,一条条包括姓名、电话、地址、工作单位、开户行等完整隐私的信用卡开户数据,在网络上公开贩卖。
按道理,银行应有严格保密机制来为客户资金安全“保驾护航”,且《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也明令禁止商业银行将客户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同时,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也规定网络服务者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但现实却是如此吊诡,监管部门种种规定屡成“一纸空文”,大量客户信息被泄露,形成了信用卡信息交易“黑色”产业利益链。尤其令人瞪目的是,一些犯罪分子将信用卡“按地区定制,先试用后付款”,并根据个人信息“品质”不同,价格分为“三六九等”,每条从2分钱到5元钱不等。
信用卡信息泄露并被非法贩卖,带来了巨大社会危害。为此,政府及监管部门对银行卡信息安全问题再也不能熟视无睹了,应立即举起监管和法制两柄“利剑”,斩断信用卡非法交易黑色利益链,确保信用卡持卡人资金安全。
首先要堵塞泄密源头。商业银行应该重视对信用卡信息安全的保护工作,制订严格内控制度,对泄露或故意买卖银行卡信息的“内鬼”予以严惩。其次监管部门加大对金融企业、合作机构等信息泄露源头处罚力度。同时,将银行个人信息保密纳入重要监管内容,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对银行卡信息保护功能。三是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对网络监管力度,发现通过网媒进行个人信息买卖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严厉查处和打击。四是加快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立法进程,明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以法治堵塞银行信用卡信息泄密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