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国外信用卡,套现400万

发布:2014-12-01      来源:人民网       浏览:679

    2013年11月,国内某银行总部接到“MasterCard”和“VISA”国际信用卡组织的通知,称在江苏省江阴市出现多笔克隆国外信用卡并盗刷套现的情况。随后,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被“克隆卡”刷卡的记录集中来自江阴市的几台有外币通道的POS机,而这几台POS机分别属于江阴市某服饰外贸公司、某贸易公司和一个咖啡吧,警方随即传唤了这3家公司的负责人于雅清、赵凯、季政。3人交代,这几台POS机都是一个叫李峰的人让他们向银行申请的。


    原本做工程生意的李峰由于资金链断裂,本想通过办理大额信用卡刷卡套现来缓解资金压力,无意中发现有人在网上叫卖国外信用卡资料,对方称“资料”是国外黑客通过攻击国外的购物网站,获取的境外持卡人消费时使用的信用卡资料。李峰在与卖家聊天后琢磨出可以通过这些“卡料”伪造国外信用卡,然后在有外币通道的POS机上刷卡套现。李峰似乎看到了一个一本万利的“生财之道”。


    李峰利用购买来的国外信用卡资料,开始自学制作“克隆卡”。


    “国外信用卡在刷卡消费时是不需要输入密码的,只需要签名就可以了”。检察官提审时,李峰交代了选择克隆国外信用卡进行盗刷的原因。


    李峰多次在网上寻找卖“卡料”的上家,所谓“卡料”即国外信用卡的数据信息资料。后来李峰在网上认识了广州的李振华。李振华得知李峰正在寻找有外币通道的POS机,就提出和李峰合作,由李振华负责提供“卡料”,以刷卡成功后金额的30%作为回报,李峰表示同意。之后就由李振华提供卡料,李峰负责办理POS机和进行操作刷卡。


    李峰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做国内信用卡套现生意的袁国华,让他帮忙寻找能办到具有外币通道POS机的人,并承诺会给他分成。之后,袁国华介绍了于雅清、张蕾和李峰认识,并与李峰明确了分工和提成。


    于雅清因从事服装加工贸易,就以此向多家银行申请办理带有外币通道的POS机。2013年6月,于雅清申请的某银行POS机办理下来后,由李峰负责向上线李振华购买国外信用卡的“卡料”并自制“克隆卡”刷卡,于雅清则负责在POS机刷卡单上仿冒外国人的签名,同时,还负责与银行结算。


    没过几天,一个POS机上出现大量作废交易记录的情况引起了银行的注意,银行开始调查于雅清公司的业务情况。为应付银行的检查,于雅清拿出自己伪造的与国外客户签订的购货合同送往银行进行解释。短短几天之内,李峰、于雅清等人共刷卡套现人民币20余万元。当于雅清等人想再次套现时,银行经过调查认为其有虚构交易刷卡套现的嫌疑,暂停了于雅清申请的POS机。


    李峰先后又认识了赵凯、季政,用同样的理由让赵凯和季政向银行申请办理具有外币通道的POS机,并以同样的方式刷卡套现。


    据李峰交代,在2013年圣诞节期间,由于国外银行放假,其利用“克隆卡”刷卡套现人民币高达220余万元。


    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在有外币通道的POS机上刷国外信用卡时,先是由办理POS机的国内银行先行垫付刷卡的金额,之后再通过国际信用卡清算组织,向国外的发卡银行要求清算支付。但在清算过程中,如果国外的发卡银行发现并认定所刷的信用卡系“克隆卡”后,可以提出异议并拒绝支付。国内银行发现了这几台POS机刷卡的异常情况,先后暂停了犯罪嫌疑人申领的POS机刷外币的功能。


    2014年3月,江阴市公安局先后抓获了李峰、于雅清等5人,并现场查获了POS机、写卡器、POS签单等作案工具,之后通过网上追逃,将“料主”李振华也抓获归案。经调查,这一犯罪团伙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共伪造国外信用卡并盗刷卡内额度套现人民币400余万元。


    4月16日,江阴市检察院依法对伪造并盗刷国外信用卡案犯罪嫌疑人李峰、于雅清、李振华、赵凯、季政、张蕾、袁国华等7人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并于11月5日移送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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