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用卡的逐渐普及,“以卡养卡”、恶意透支、个人信息泄露被人制伪卡等信用卡犯罪案件与日俱增。近日,吴中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提高信用卡额度需“养卡”和“手续费”为由,盗刷他人信用卡5万余元的诈骗案,被告人金飞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许冰和金飞是合租同一间房子的室友。平日闲聊中,金飞提起有朋友可以帮忙办理招行信用卡升级。2013年1月,许冰将自己的招行信用卡和密码交给金飞,让他帮忙找朋友将原本的1.5万元额度提升到10万元。
拿到信用卡,金飞第二天就给号称能提升信用卡额度的朋友“阿虎”打电话,却没能联系上他。后来金飞听说,“阿虎”赌博输了钱,借了高利贷跑路了。
忙是帮不成了,金飞却不愿把卡还给许冰。他没有固定工作还好赌成性,日常开销要么是从家里要的,要么是找朋友借的,日子过得捉襟见肘。他告诉许冰额度要调到10万元需要8千元手续费,还需要信用报告、收入证明、工资单等材料,大概一两个月就能办好,随后套出了卡中的1.5万元信用金。
“不是只要8千元吗?”许冰心生疑惑,“这叫‘养卡’,把钱刷出来再还进去,有利于提高额度。”金飞佯装解释。
约定期限过去了,许冰开始催促金飞。为了拖延时间、继续骗钱,金飞一次次以“信用卡还在办理中”、“只要多交手续费额度还能继续提升”的借口哄骗许冰,把额度一直“吹”到了80万。
许冰也抱着“不能前功尽弃”的心态,应金飞要求不断向卡中打款。每次打进去的钱款,很快就会被POS机划走,对此金飞振振有辞:“这都是我朋友在帮你‘养卡’,就是要不断打钱、划钱才有频繁的还款消费记录,这样卡才能尽快办下来,超过3.5万元手续费的部分,事后全部会还你的。”但事实上,这些钱都被金飞盗刷了。
直到2013年8月,许冰发现再也联系不上金飞,信用卡额度也未见提升,才知道自己上当了,而他累计向卡里汇进的5万多元早就无影无踪。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持卡人将信用卡及密码交给他人进行“养卡”、“升级”等操作时极有可能陷入盗刷骗局。犯罪分子诱使持卡人脱离对信用卡的控制后,以实施“还款—刷卡”的养卡操作流程以掩盖其盗刷行径,不断对卡进行透支、取现,损害持卡人利益。信用卡持卡人要正确使用信用卡,及时偿还信用卡欠款,尤其是年轻群体切勿贪小失大而致信用卡被人盗刷;持卡人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将信用卡信息轻易透露给他人,更不能把信用卡与密码一并交出,致使本人脱离了对信用卡的控制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