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好心帮朋友垫付银行信用卡欠款,不料朋友因无钱偿还欠款逃之夭夭,涉及人民币近5万元。3月3日,怀宁县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钟某批准逮捕。
家住铜陵县的钟某和怀宁县一银行客户经理杜某,平日关系还不错。2012年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钟某来到该银行,通过杜某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随后,钟某分多次在该银行POS机刷卡套现5万元,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和购买彩票。到期后,钟某因无力偿还银行欠款,便找到杜某,要求其帮忙垫付该5万元。出于朋友关系,杜某答应帮钟某垫付,随后又将垫付的钱从POS机上划回,用于偿还垫款,如此反复了三次。当钟某再次找到杜某要求帮忙时,杜某婉言拒绝。
2013年3月底,犯罪嫌疑人钟某因无力偿还欠款,索性逃之夭夭。等到信用卡透支到期后,该银行多次催收,但犯罪嫌疑人钟某仍不还款。2013年11月13日,该银行迫于无奈随即向怀宁县公安局报案。警方在查清事实后于2014年1月14日以信用卡诈骗案立案侦查,并于2014年2月6日将钟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钟某对其信用卡诈骗事实供认不讳。截至2014年2月11日,犯罪嫌疑人钟某透支信用卡本息67074.21元,其中本金49915元、利息和滞纳金17159.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