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一男子秦月滨多次透支银行信用卡拖欠不还,殊不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近日,钦州市钦南区公开审理该案,被告人秦月滨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退赔被害单位中国工商银行经济损失人民币380713.91元。
被告人秦月滨于2009年9月以来,先后向中国工商银行钦州分行办理了4张信用卡,并使用这些信用卡进行透支取现、转账及透支消费等。截至2013年4月1日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391774.92元,后被告人秦月滨使用这4张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转账还款10笔,金额为11061.01元,截至2013年4月25日止尚欠本金人民币380713.91元。经过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后被告人秦月滨于2013年8月1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本案事实。
法院审理该案后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