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信用卡套现方式花样百出、防不胜防。除了让商业银行头疼不已,也让准备在POS收单市场“大干一场”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遭遇“滑铁卢”。近日有媒体报道,监管层欲加快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风险管控,或与利用信用卡预授权规则漏洞套现案件频发有关。
多位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来看,监管层加强监管的态度较为明确,甚至不排除罚没涉事机构的牌照。专家表示,信用卡套现案件屡禁不止,而彻底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包括监管部门、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各参与方的共同努力。
“用银行钱赚银行的钱”
“这算是用银行的钱赚银行的钱吧。其实以前我也不太懂,但是我们这边不少商户都这样刷信用卡套出现金来,也没出什么问题。”邓佳佳(化名)是一名小企业主,从事蔬果批发生意,她的周围有不少人享受着信用卡套现带来的“红利”。
邓佳佳告诉记者,自己由于和当地农行的业务关系,所以银行批给她一张8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在很长一段时间这张信用卡都是“闲置状态”。后来,经身边朋友指点,邓佳佳通过朋友的POS机,把信用卡里的80万元“刷出来”,利用银行的钱赚取“无风险收益”。她给记者算了笔账,自己的信用卡出账日为每月的22日,信用卡还款日为次月的11日。而她只要在每月的23日刷卡,则这笔刷卡交易则计入次月的账单中,只需在第三个月的11日之前还清信用卡账单即可。“这样算下来,我有将近50天的免息期,然后我将这80万元的现金购买银行一个月期限左右的理财产品,等理财产品到期后拿回本金和收益,便可以将信用卡账还上,并轻松利用银行‘白给我’的80万元获得每月4000-6000元不等的收益,而我这笔钱可以每个月滚动地刷出来,一年相当于白捡5、6万元呢。”
邓佳佳并非不清楚自己的行为不正当,但是又无法抗拒“白捡钱”的诱惑。她还透露,为了避免“东窗事发”,他们在进行刷卡套现时,一般不会选择自家的POS机,而且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之前有个小企业主就是太贪心了,用自己的卡在自家的POS机上刷,而且刷的比较频繁。最后‘东窗事发’了,信用卡和POS机都被收回了。”
如果说“邓佳佳们”的套现只是“小儿科”,信用卡持卡人通过向信用卡内存入大额溢缴款,合谋套取发卡银行额外信用额度,则让不少银行防不胜防。2014年初,浙江、福建等省部分持卡人通过向信用卡内存入大额溢缴款,利用预授权完成交易需在预授权金额115%范围内予以付款承兑的业务特性,与部分支持预授权类交易的特约商户勾结,套取发卡银行额外信用额度。
来自银联官网的信息显示,所谓预授权类业务,是指特约商户向发卡机构取得持卡人30天内在不超过预授权金额一定比例范围的付款承诺,并在持卡人获取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向发卡机构进行承兑的业务。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解释称,POS机开通预授权以后可以超限15%。“比如一张信用额度为1万元的信用卡,持卡人存入100万元后,信用额度就提升到了115万元,信用卡持卡人可以利用这个规则,刷出115万元的额度。”据了解,目前尚无对涉事金额的权威统计,有报道称涉及金额约20亿元,涉事银行、银联等也向公安部门报案。
不少业内人士透露,在江浙地区,利用信用卡套现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问题,一度非常盛行。近期,不法分子利用POS机专门为人套现,从中赚取佣金的相关案件也屡见报端。不法分子一般会先通过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多家公司,然后以这些公司的名义向第三方支付机构申领POS机,并通过制造“虚假交易”达到套取信用卡资金的目的。
“不可能做到零套现”
信用卡套现手法花样百出让发卡银行“叫苦不迭”。面对各方指责,让进入POS收单市场不过几年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深感委屈,觉得蒙受“池鱼之殃”。
实际上,从线上到线下,信用卡套现和反套现的“战争”从未停歇。比如,几年前不少持卡人利用信用卡给个人的支付宝账户充值,从而套得现金,随后支付宝公司明令禁止信用卡给账户充值。在其随后推出的“扫一扫”二维码支付渠道中,也只能用借记卡付款,不能用信用卡付款,就是为了防止类似套现事件的发生。
对于类似“邓佳佳”这类套现手段,多数业内人士无奈称,“不可能做到零套现”。更有不少第三方支付人士喊冤:自诩风控机制完善的银行,出了问题后怎能找第三方支付机构“买单”。
据悉,在上述信用卡预授权违规套现一事之后,银联就召集银行和从事收单业务第三方支付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风险提示;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在内部下发整治信用卡预授权业务的紧急通知。
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直言,无论是刷卡套现还是预授权套现,问题的核心在于商业银行对于信用卡的管理和预授权POS机的管理机制存在不足。“比如发卡行对于信用卡持卡人身份的核实、消费的核实等都存在‘可钻的漏洞’,而这些都是第三方支付机构难以做到的。”
不少银行业内人士也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混乱”提出质疑。一位国有大行人士认为,“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线下收单业务还是比较混乱,有些机构为了抢得市场份额、获取利润,对于某些违法的刷卡套现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据央行的统计数据,目前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198家企业中,获收单资格的有45家。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线下收益基本来源于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与收单机构的手续费分成。根据行业不同,费率分别为0.5%至4%不等。手续费分成一般遵循7:2:1的比例,其中“7”归发卡行所有,“2”归收单方所有,“1”则为银联所有。
或引发第三方支付行业洗牌
据了解,目前具有收单资格的有4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经营范围为“全国”的有28家,这28家也将在近期变为全国性收单牌照,但业内人士担心信用卡套现事件或影响相关进度,甚至引发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洗牌。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可能近期会发文件,对200多个第三方支付牌照砍一批”,专家和业内人士称,虽然会否“砍”牌照还难以确定,但是监管层加强监管的态度较为坚决。实际上,央行于2013年7月发布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已经明确,收单机构发现特约商户发生疑似银行卡套现、洗钱、欺诈、移机、留存或泄漏持卡人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的,应当对特约商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交易或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并承担因未采取措施导致的风险损失责任;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办法》同时要求,收单机构应当综合考虑特约商户的区域和行业特征、经营规模、财务和资信状况等因素,对实体特约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分别进行风险评级。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对其开通的受理卡种和交易类型进行限制,并采取强化交易监测、设置交易限额、延迟结算、增加检查频率、建立特约商户风险准备金等风险管理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线下POS收单市场是一块巨大的“奶酪”,而各方在分享“奶酪”的同时,更需考虑如何保证其能有序、健康成长。易观智库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各类支付业务的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7.9万亿元,其中线下POS收单和互联网收单分别占比59.8%和33.5%。由此推算,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线下POS收单交易规模超过10万亿元,未来这个数字还将持续增长。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微博)认为,除了监管部门之外,包括发卡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在内的各参与方需要共同努力,完善相关交易机制和流程。不少银行业内人士也呼吁尽快修改信用卡预授权规则,但银联修改预授权规则必须经相关部门同意。据称目前工行已于今年1月9日将信用卡预授权确认金额比例参数进行调整,不得超过预授权交易的100%。
另外,不少法律界人士还建议加强对信用卡持卡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制约,杜绝类似的违法刷卡套现行为。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已经明确,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