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信用卡短信提醒设门槛 网友质疑银行不管小钱

发布:2014-02-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369

    银行取消免费“午餐”的进程加快,继建行、交行、中信银行等陆续对短信通知服务收费后,近日,招商银行对信用卡单笔小额消费取消短信提醒服务,转而由官方微信播报来告知消费者,此举引发公众质疑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有专家认为银行给消费者发送消费服务短信提醒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题中之义,银行应履行相关义务。

 

    招行提高免费短信提醒消费门槛 网友担忧盗刷风险

 

    近日,供职于北京一家大型电信公司的数据分析师小葛向中新网财经频道反映,最近招商银行对信用卡消费短信提醒作了金额上的限制,以前单笔消费能收到免费的短信提醒,现在只有消费达到300元才能收到短信。她表示不太理解这个规定,“300以下就不提醒了?花300元也是消费了啊。”

 

    中新网财经频道对四大家国有银行和12家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官网进行了查询,发现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在信用卡方面有新规定。如招商银行在官方网站上发出公告称,“从2014年2月12日起,招行信用卡单笔300元以下境内pos刷卡消费(含快捷支付)不再发送短信提醒。不管任意金额消费,将获得官方微信播报。”

 

    浦发银行通过《关于浦发信用卡交易提醒服务优化升级的公告》表示,从1月30日起,通过关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并绑定浦发信用卡,即可享受全新“微信及时语”交易提醒功能,任意金额的银联联机交易包括外币交易信息等,均将第一时间推送至持卡人的个人微信账号。

 

    而之前浦发信用卡(除WOW卡以外)及时语初始提醒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或等值于人民币500元的外币交易)。

 

    信用卡额度方面的规定引发了网友的不满,如网友“暖玉笙胭”表示,“今天收到招商银行的邮件,说是从12号开始就不再短信提醒每笔300元以下的消费了,全部改为官方微信提醒。不满300的钱就不是钱了?还是逼我们用户都去下载你们的微信客户端?”

 

    也有网友对于取消短信后刷卡的安全性表示担忧,“昨天我的朋友才在境外被盗刷招行卡上1900多美金,今天我的招行卡就来告诉我以后300以下的小钱就不管了?”网友“fairymee”也表示,“取消境内300元以下消费短信提醒,如果有人利用这条规定乱刷本人卡而本人不知道,招商银行打算怎么处理?”

 

    对此,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络服务室专员“向日葵小班-_Dorian”在微博上回复称,“本次短信调整是将原有触发金额由100元调整为300元,这样的调整是由后端根据持卡人用卡情况、银行的风控工作等更方面分析后进行的调整。除常规的交易短信外,我们也有24小时的交易监控提醒,在侦测到异常交易后,也会有另外的处理方式。”但网友质疑,持卡人如果在没有网络的环境下会面临风险,在境外的持卡者也有风险。

 

    信用卡短信提醒服务收费成趋势 微信提醒查询成新渠道

 

    继建行、交行及中信银行陆续开征短信通知服务费后,部分原不收取短信通知费的大型股份制银行也开始悄然提升短信消费提醒“门槛”或计划开征短信服务费用,或让公众通过微信公众账号来提醒或查询,微信提醒查询成新渠道。

 

    信用卡短信提醒的免费午餐已经越来越少。大部分银行设定消费门槛,持卡人达到消费金额才能免费收到短信通知服务费。据《长沙晚报》20日报道,建行持卡人消费满500元或以上也可免费获得消费提示。交行信用卡对单笔消费人民币1500元以上或100美元以上的大额消费短信提醒免收短信通知费。中信银行也承诺为单笔刷卡消费超过200元提供免费短信提醒。

 

    中新网财经频道经查询发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等消费提醒是完全免费的,如光大银行通过官方网站表示,信用卡交易短信提醒免费,且不设金额;兴业银行除了不设门槛,还将信用卡信息提示服务进行升级,新增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短信。

 

    公众想要享受完全免费的午餐也不是不可能,目前智能手机的广泛普及为银行提供了新途径。中新网财经频道通过搜索发现,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等多家银行均推出了免费的微信推送功能,持卡人只要加该银行的官方微信,就能免费收到消费通知。

 

    中新网财经频道搜索微信公众号发现,包括中行、招行、浦发、兴业、华夏、光大、广发、中信等在内的数十家银行信用卡中心都开通了官方微信。其中,中信银行、民生银行还开展了绑定微信送话费、参与抽奖等活动来吸引客户开通微信查询渠道。

 

    微信推送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持卡人省下部分费用,但网友质疑微信渠道目前处于创新阶段,国内的无线网络目前也尚未达到与短信通信网络相同的成熟水平及覆盖率,微信推送与短信通知比较而言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如网友“fairymee”表示,“做银行的能保证通信的全覆盖吗?微信的实时性能比得上短信吗?不是所有业务都可以往微信上迁移的,尤其对于涉及用户资金账户的业务。”可见这个渠道对于部分持卡者可能并不合适。

 

    专家: 银行有成本考虑能理解 免费短信提醒是法定义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专员谭雅玲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 银行也有经营成本与利润压力,加之银行服务价格新规出台后中间业务收入变窄,所以对单笔300元以下不再短信提醒也是可以理解。

 

    “每刷300元,poss机有损耗,后线人员要跟踪梳理,频繁的交易给业务人员带来的成本 ,上市公司要竞争力考虑到利润和成本的问题对信用卡不超过300元的消费不发送短信,这个作为银行来说思路是正常的。”

 

    她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可以对银行的服务收费进行监管,银行也需要自行监督,但只要收费是在规定范围内,公众就需要有理性的态度。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则对中新网财经频道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信用卡持有人消费活动之后银行及时发送手机短信,告知消费者消费活动的明细,这不仅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商家的义务,不仅是道德义务和伦理义务,更是法律义务和法定义务。

 

    他分析,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在接受服务的时候,有保证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坏的权利。“为了尊重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发送手机短信就是落实安全保障义务的一个重要措施。”

 

    第二个依据是《合同法》。《合同法》的第61条要求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约定的义务,同时还得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义务,保护义务也叫合同附随义务。“即使免费发送手机短信,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经营者规定的义务,也是合同法为缔约方规定的法定的从属义务。”

 

    他认为,一个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个是合同附随义务,这个义务是经营者不能抛弃的,银行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营者,需要履行义务和社会责任,“银行不仅成为赚大钱的银行,还有成为受尊重的银行,希望银行成为受人尊重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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