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发工资不还账被抓了

发布:2014-06-26      来源:燕赵晚报      浏览:169

    昨日张先生反映:

 

    有一个老板人挺好,透支信用卡给员工发工资,不过他透支不还账,被民警抓了。

 

    李某原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职员,见互联网公司挺赚钱,就招了几个帮手,在石家庄注册了个公司,当起了老板。

 

    不长时间,公司开发出一款新软件,但由于没做过市场调查,一单生意也没做出去。钱没赚到,员工工资还得发。李某多方筹集,也没凑够工资钱。偶然一个机会,有朋友说起信用卡可以透支现金,多张信用卡还能轮转着透支还钱。于是,李某从信用卡里倒腾钱,用于支付员工工资。苦苦支撑了半年,公司还是散伙了。

 

    这时李某的几张信用卡均已欠账,某银行信用卡部人员多次电话催还款,李某最后干脆换了手机号。工作人员到李某户籍登记地,李某因欠亲朋10多万早已跑路,银行遂到公安机关报案。至2014年4月,李某恶意透支本金达20000元,并于2013年4月再无还款,再加上按万分之五的日息计息,可是个大数了。

 

    公安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立案,并对李某网上追逃。

 

    2014年6月22日15时许,桃园派出所北方警务站副主任付书彬巡逻到胜利大街柳林铺附近等红灯,一个男子从围挡后急急跑出来过马路,正在这时红灯转绿灯,由于围挡挡住了视线,一辆红色轿车没看见,正好与男子撞在一起,男子一下坐到车前边。女司机急忙从车上下来连说对不起,男子气呼呼地骂了两句,但突然说没事了,起身就要走。

 

    红车后面正是110警车,民警看到男子反常的表现,就把男子拦了下来。该男子再三狡辩,但民警还是巧妙地找出了男子前后矛盾的说辞,终于让该男子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经核查,确认了此人就是涉嫌信用卡诈骗被网上追逃的李某。在桃园派出所,李某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李某涉嫌信用卡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信用卡透支消费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量力而行,应于账单到期日前如数归还欠款。恶意拖欠还款超过3个月,经银行信用卡中心催款人员催款两次以上拒不还款,则属于恶意透支行为。恶意透支信用卡是违法犯罪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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