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台POS机自刷自还“薅”银行“羊毛”,男子骗取信用卡453万积分被判刑

发布:2023-04-29      来源:扬子晚报      浏览:387

近年来,不少大银行都推出了信用卡积分兑换实物或虚拟权益的活动,“积分当钱花”让 “羊毛党”收获快乐的同时,也被不少违法犯罪分子盯上了:他们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骗取信用卡积分。

徐某和妻子都是普通上班族,收入水平不高,而每月还要承担高额的房贷和孩子的生活费,经常入不敷出。2017年开始,徐某申请了十余张信用卡,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来维持生活开支。

2018年10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徐某看到某银行推出了一款超市联名信用卡,刷卡积分可以兑换超市刷卡金,他便动起了“薅银行羊毛”的心思。根据积分兑换规则,消费1元累积1积分,累积200积分兑换1元刷卡金,仅靠正常消费显然 “薅不到什么羊毛”。

为了获取更多的积分,徐某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先为自己和妻子办理了两张联名信用卡,随后冒充个体工商户的身份,在网上办理了两台POS机,通过频繁“自刷自还”的方式,虚构交易流水,套取信用卡消费积分453万分,并利用上述积分兑换刷卡金,非法获利2万余元。

2021年10月,银行通过账户监控发现徐某名下多张信用卡交易存在异常。银行卡之间存在频繁的转账交易,有套现还款的嫌疑。经核查,两年来,徐某名下的信用卡每月消费10万元,均达最大消费限额,且主要交易均在其名下的POS机完成,明显为虚假交易。

该案移送至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核对信用卡交易流水、POS机交易记录、刷卡金兑换记录,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同时,检察官深入释法说理,引导徐某退出违法所得,为被害单位挽回损失2.2万余元。

2023年2月28日,梁溪区检察院以徐某涉嫌诈骗罪将其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鉴于徐某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法院近日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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