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自曝跳码”!支付行业顽疾为何屡禁不止?
发布:2023-04-19 来源:新京报 浏览:204
4月18日晚,支付机构拉卡拉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将涉及资金退还至待处理账户。本次重大事项以及后续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多位受访的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意味着其涉嫌“跳码”。这是支付行业此前固有顽疾,但由于近年来央行加强监管已经有所减少。但由于标准类商户和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存在差异,这让商户和支付机构有利可图。
不过,从来没有支付机构选择主动公示这类行为。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预计,行业整顿或许早已开始,后续也可能会有更重磅的行业信息将会于近期披露。
不同商户间交易费率存差异成“跳码”主因
王蓬博介绍,“跳码”行为一直是支付行业内的顽疾,起因于发改委和央行在2016年公布发布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557号文)中对部分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措施的规定。
根据557号文显示,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自本次刷卡手续费调整措施正式实施起2年的过渡期内,按照费率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的原则,对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优惠。而发卡行服务费即由银行收取的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则由清算机构收取。
“商户由于享受了银行、清算机构和支付机构共同提供的银行卡收单服务,需要将日常 ‘流水’金额的一定比例以服务费的形式缴纳。”王蓬博表示,“96费改”后已经形成了0.6%的标准类商户、0.38%的优惠类商户和0%的减免公益类商户的固定模式,且过渡期一直持续到了今日。
王蓬博直言,支付机构正是利用“96费改”后对民生类和公益类商户的优惠政策,通过自身系统技术变造等手段,将标准类商户变造为民生或者公益类商户,在差异化的费率定价之下,以获取更多利润。
信用卡专家董铮亦认为,“跳码”现象的根源在于商户间交易费率存差异,这其中的利差此前让不少商家趋之若鹜,部分支付机构已参与其中。
央行已对“跳马”加强监管 预计后续有进一步处罚出炉
董铮认为,在过去一段时间更为猖獗,而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跳马”现象已经得到了好转。当前大规模的“跳码”现象已经得到遏制。不过,囿于监管成本较高等因素,部分“跳码”现象仍然存在。
实际上,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针对的此类行业顽疾做出规定。
根据《通知》中对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管理做出了专门规定。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建立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特约商户代码、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等5要素信息的关联对应关系,在办理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清算机构,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王蓬博认为,此次拉卡拉自曝“跳码”行为,仍存诸多疑点。如“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将涉及资金退还至待处理账户”中,如其中“相关协议”“待处理账户”均仍需要进一步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