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款还上了,谁还的?

发布:2014-06-19      来源:大河报      浏览:192

    李女士称赵经理电话通知她,透支款他们已还上记者未联系上赵经理,银行行长称不是银行还的

 

    本报讯昨日,本报AⅡ02版以《我办的信用卡?我咋不知道》为题,报道了在海南工作的李女士没办信用卡却被催缴透支款5万余元一事。昨日,该行西工支行行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由于警方已介入调查,他无法对此事做更多评价,当时的经办人赵经理已被停岗。“如果警方调查后认定经办人存在渎职或违法犯罪,银行方面会全力配合警方调查,绝不迁就姑息。”昨日下午六时许,李女士致电本报记者称,她名下透支信用卡的款项已被补上。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涉事银行西工支行,该支行行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办理信用卡有严格的程序,他们和各大银行都一样。“很多年轻人都有固定工作及稳定收入,虽然家里的房子车子不在他们名下,但也可以申请办理银行信用卡。”该行行长告诉记者,如果名下没有固定资产,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卡流水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银行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办理。“客户办理银行卡的审核手续很严格,但如果对方是蓄意作案,那我们也难保不百密一疏。”该行长称,现有资料显示,当初持李女士身份证办信用卡的人,提供了收入证明和银行卡流水证明办理的信用卡,当时银行主要是对其身份证、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进行审核,而经办人员也没有专业辨别身份证信息真伪的能力,银行回访客户的工作单位对客户的身份和收入进行审核,按照当时有关规定,通过电话审核即可,无需实地审核,不排除有人利用其疏漏进行违规行为。

  

    据该行长介绍,李女士名下透支的信用卡,办理时间是2013年8月初,那时银行还没实行影像核对制度,所以目前无直接证据证明办信用卡的人不是李女士,具体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调查。目前李女士名下被透支信用卡的经办人赵经理已被停岗,随时配合警方调查,如其确实存在渎职或违法行为,银行绝不姑息。同时,参与李女士信用卡办理的赵经理的朋友也已被警方传讯。“如果在阶段性结案后证明这张透支信用卡确实与李女士本人无任何关系,李女士需办理信用卡或贷款等业务,信用记录受这张信用卡影响,银行可为李女士提供相关证明。”该行长说。“从去年10月开始,为防止他人冒用客户身份证办理信用卡,银行已采取照相取证的方法,来确认客户身份。”同时,还对银行内部员工加强教育,杜绝“绿色通道”。

  

    昨日下午6时许,李女士致电本报记者称,该行赵经理电话告知她,其名下“素未谋面”的信用卡所透支的款项他们已还上了,至于“他们”是谁,李女士表示当时自己并没有追问。记者多次致电赵经理,均无法接通。随后记者再次致电该行行长,对方称他昨天下午不在单位,不太清楚。当被问及是否有可能是银行还款时,对方反问记者:“你觉得银行会还吗?哪有这种可能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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