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前 |
调整后 |
分期手续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不再收取“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违约金”。 |
1.退还未摊销期数的分期手续费。 2.按照剩余本金的2%-5%收取“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违约金”,具体费率以申请时银行提供信息为准。 |
项目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适用对象 |
定价依据文件 |
服务价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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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5 |
分期手续费 |
消费分期手续费 |
提供消费分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账单、灵活、自动、总账、轻松还本、商户、商城分期等。 |
华夏信用卡持卡人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每月为1期,按业务分为1-36期不等,手续费率0-1.5%/期,可一次性或按月收取。 |
分期业务折算年化费率区间为0%—18.25%; (以上比率是根据客户现金流计算的年化内含报酬率。因选择办理的分期业务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
易达金分期手续费 |
提供易达金分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易达金业务、易达金卡自动分期、易达金卡取现分期和易日贷等。 |
易达金分期:0-1%/期 易日贷:0-0.05%/日 分期期数3-36期,分期本金及手续费可一次性,按比例或按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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