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办大额度信用卡与贷款

发布:2014-06-11      来源:山西法制报      浏览:527

    在微信上发布能为他人办理大额信用卡、办理贷款的虚假信息,被告人赵某通过微信与被害人取得联系,谎称自己叫“高世奎”或“高世魁”,认识民生银行及华夏银行行长,可以办理大额度信用卡或企业贷款,先后骗取5位被害人钱款79100元。此案经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公诉后,迎泽区法院进行了审理。日前,被告人赵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13年5月至6月,在太原市王村南街漳泽商务酒店7031房间、坞城北街二建小区9号楼1单元402室和后铁匠巷中国移动营业厅,赵某分三次骗取被害人武某65000元;2013年5月,在太原市王村南街漳泽商务酒店,骗取被害人王某1800元;2013年6月,通过转账方式骗取被害人薛某6300元;2013年6月,在太原市平阳路云水国际大酒店,骗取被害人康某1500元;2013年6月,通过转账方式骗取被害人张某4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为他人办理大额信用卡、办理贷款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构成诈骗罪。法庭上,被告人赵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向5位被害人退赔了全部涉案钱款,被害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对于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但被告人赵某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赵某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他人钱款,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对被告人赵某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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