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卡”后果很严重:贷款、信用卡申请受影响+5年内禁用移动支付
发布:2020-11-16 来源:沈阳晚报 浏览:519
据了解,所有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离不开两样东西:信息和资金。每起诈骗案骗子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要通过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两个环节都要用到的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为了逃避打击,诈骗集团会大量收购手机卡、银行卡,这就滋生了买卖、租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的黑灰产业链。目前警方正在开展的断卡行动,就是要斩断这一黑灰产业链,从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向犯罪分子提供“两卡”要主动注销
11月12日,沈阳警方发出公告:
一、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沈阳市曾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人员,要主动前往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相关银行账户(卡)、手机卡。
三、销户后,原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注销开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市民如有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
案例:沈警方当场缴获涉案银行卡102张
今年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禁毒局以“长城2号”专项行动和“云剑-2020”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紧抓住通讯、银行账户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动行业治理,最大限度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空间。
不久前,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禁毒局会同皇姑分局,将收购银行对公账户、个人账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男,32岁)、冯某(男,27岁)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当场缴获涉案银行卡102张、苹果手机两部、POS机两部、工商营业执照7张、公司法人财务印章6枚。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对买卖银行账户等用于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皇姑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沈阳公安和三大基础运营商对出售手机卡失信人员进行了第二批惩戒,从公布的名单看,足足有405人。
“断卡”行动断的是什么卡?
据了解,“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是指手机卡和银行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为什么要断卡呢?“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诈骗,还会被用来实施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这些犯罪所得的钱款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
“断卡”行动打击两卡买卖链条中的所有人,包括:开卡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办卡的带队团伙、收卡团伙以及贩卡团伙。
“两卡”违法失信人员将受到哪些惩戒?
据介绍,“断卡”行动不仅要对非法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开展严厉打击,还要持续惩戒“两卡”违法失信人员,全力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产业链,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
1.银行卡
据介绍,银行卡方面的惩戒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信用惩戒
银行将相关信息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人员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2.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
外地有多人已被惩戒,5年内将禁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只能使用现金消费。各地警方打击“两卡”违法犯罪,广东开展打击“两卡”专项行动以来,有2421人因出售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个人银行卡等失信行为被惩戒,他们将受到5年内只能使用现金消费不能使用移动支付功能、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和开通微信支付等惩戒。
3.电话卡
在电话卡方面的惩戒措施上,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通信运营商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且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沈阳警方郑重提醒:买卖、出借对公账户及银行卡、电话卡是违法行为,还可能涉嫌犯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市民千万不要触碰法律高压线,如果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请拨打110报警电话,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