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身份证办信用卡透支两万 获刑一年半

发布:2014-06-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1189

    在ATM柜员机取钱时捡到别人装有身份证的钱包,男子郭永杰动起了歪心思,临时上个手机号并用该身份在网上申请信用卡,恶意透支2万多元。昨天,记者从江岸区检察院获悉,他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一年半。

 

    2012年7月,郭永杰在雄楚大道一家银行ATM柜员机取钱时捡到了一个男式钱包,里面有1000余元现金及几张银行卡和章晓松的身份证。因赌博负债12万元无力偿还,郭永杰想到用章晓松的名义在网上申请信用卡用于透去,他在便利店买来一张手机卡,用该手机号及章晓松的身份证号在网上申请了某银行的信用卡。

 

    次月,郭永杰收到信用卡后,到光谷找专门套现的公司套现,并消费了几次,共透支2万多元。零星还过几次款后,截至去年6月,该卡欠款本金共计17716.82元。期间,银行信用卡中心通过短信平台,多次向郭永杰预留的手机号码发出催款通知,但他一直没有还清款项。

 

    催款无果后,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通过调取郭的相关资料,很快将其擒获。

 

    如果身份证不慎丢失了怎么办?公安部曾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承担责任。因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被冒名办卡导致信用受损的,可凭破案证明材料为依据,申请从人行征信系统中消除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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