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被冒用办信用卡 男子诉删不良记录获准

发布:2014-05-26      来源:光明网      浏览:363

    李先生到交通银行常德分行申请贷款时,该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其因在某银行开户的信用卡透支被记载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信誉受损,不能贷款,李先生感到莫名奇妙,因为自己从来没有办过信用卡。李先生和信用卡开户行交涉,要求其删除不良信誉记录,恢复其名誉。信用卡开户行置之不理。李先生遂一纸诉状将信用卡开户行诉至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经查,案外人邱某冒用李先生身份(证)在某银行办信用卡共计透支5万元。原告不并知情。2010年11月李先生在交通银行常德分行申请贷款时,发现自己的不良信誉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网征信中心。原告的不良信誉记录系某银行予以记录。

 

    鼎城法院经审理认为,信用卡开户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在办理信用卡时有义务严格审核申请贷款人个人身份及提交的贷款资料,以上遭恶意透支,不能收回借款,系因该行在办理该信用卡时审核不严,存在过错。该银行将上述信用卡透支额登记在李先生名下,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网的征信中心,使李先生不能得到银行贷款,实属不当。故,法院对李先生要求该银行将该不良信用记录从中国人民银行网征信中心删除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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