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卡这些“隐性规则”要注意

发布:2014-05-13      来源:中国吉林网      浏览:241

    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日益普及,各种收费问题开始引起持卡人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全额罚息、溢缴款取回手续费、取现手续费等规则外一些不易觉察的“隐性规则”,更容易让消费者遭受“意外”损失。

 

    使用最低还款额 留意循环计息

 

    “最低还款额”看似给持卡人提供了一个最低还款的安全界限,不会影响消费者的信用记录,但实际上还将面临循环计息的问题,一些持卡人在银行仍然会遭受“全额罚息”的处罚,收取的也仍然是分期付款带来的循环利息。

 

    弄清计费时间 当心超限罚息

 

    一些计费时间并非与消费者想象的一致。“全额罚息”并非从还款日计起,而是从消费产生日计起;临时提高的超限授信如果是在一个月的后半月提高的,超额部分也可能会产生超限费。如信用卡透支额度是3万元,1月20日申请调高临时额度2万元,但这2万元直到2月15日才使用。且到2月20日,信用卡透支额自动降为3万元,而实际上2月份透支了5万元,如果不在额度降为原来的3万元额度之前把2万元还掉,这2万元就会产生5%的超限费。

 

    注意睡眠卡 免年费有条件

 

    虽然银监会已经对未激活信用卡收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但对于已经激活却没有使用的信用卡,大部分银行都不会对其自动销户,且会收费。另外,很多银行会根据信用卡的级别实行免年费的政策,但这些政策都是有限定条件的,比如,只在一定期限内免年费或必须达到指定消费次数或消费额才能免年费等。

 

    超限授信收费 弄清资费再使用

 

    一般银行都允许消费者当月实际消费金额超过信用额度的10%,但对于超过信用额度的部分会收取超限费,一般为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在一些假期中,很多银行会临时提高信用卡额度,但临时调高的信用额度不能享受分期还款待遇,须在到期还款日一次还清,否则这部分钱要支付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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