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宇梓:进一步完善信用卡不良资产处置政策
发布:2017-03-06 来源:金融时报 浏览:250
“在小额信贷方面尤其是信用卡业务,其涉及笔数多、金额小,核销周期长、成本高的矛盾仍旧比较突出。”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原总经理赵宇梓表示。
近期国务院要求商业银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探索多样化处置方法,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信用卡不良资产处置还面临着呆账核销外部取证困难、核销手续繁琐、不良资产利息减免政策缺乏弹性、缺乏信用卡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等诸多问题。
“核销政策虽然不断完善,但是仍然存在核销难、成本高的问题。”赵宇梓举例表示,比如,单户5万元以上账户仍需要取得公安立案证明或法院判决裁定文书,而公安和法院的司法程序周期较长,民事诉讼通常需要一年以上,刑事立案证明更是难以取得。又如,政策规定单户2万元以下账户才能以清单方式批量核销,2万元以上账户仍需要比照对公贷款核销,逐户准备申报表、债权明细、调查报告、贷款审批材料、个性材料、责任认定材料,人力、物力耗费较多,时间较长。
“应赋予商业银行更多核销自主权。”赵宇梓建议,放宽对核销金额、材料的限制,不做硬性规定,由商业银行董事会根据准备金覆盖率和经营利润等核心指标,对损失类资产自主审批核销。财政部等主管机关可通过加强事后监督检查,确保商业银行合法、合规地开展自主核销。
与此同时,他认为应放开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卡贷款利息减免政策,在严格设置适用条件与标准、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信用卡不良信贷资产比照公司类贷款的做法,实施有条件的减免。
此外,赵宇梓表示,还应在政策上比照对公不良贷款转让模式,将信用卡不良资产纳入可批量转让范围,使得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手段更为多样化,有更多的政策工具可供选择,实现规模、质量、利润的均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