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分期付款介绍
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在刷卡消费当天至本期账单日当天(含)之间,向平安银行申请将消费金额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二、消费分期付款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1、申请条件
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仅限平安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
2、申请时间
消费当天至本期账单日当天(含)之间,都可以进行申请。例如:假设您的账单日是每月25日,您的消费日为6月10日,则申请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5日。
3、消费分期金额限制
申请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分期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0元,且只能对该笔消费全额申请单笔消费分期,不可选择对单笔交易中的部分金额申请单笔消费分期。
4、分期期数及手续费
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业务收费标准将依据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费率表如下:
5、办理流程
持卡人可致电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2、登陆平安一账通网站点选“信用卡”频道、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或回复消费分期邀请短信,申请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业务,具体操作流程:
·电话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短信申请流程:
6、分期付款还款规则
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每期应还本金及手续费金额体现在最近一期账单中。
首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余数记入首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每期手续费率
剩余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分期总金额×每期手续费率
注:申请成功后,首期分期金额和手续费在本期账单中产生。
案例说明:
假设您在6月10日消费了10000元,申请单笔消费分期,具体每期的手续费率和偿还金额如下表:
三、消费分期付款常见问题
1、申请单笔消费分期付款后,是否占用信用卡额度?
分期交易成功后,交易金额将全额占用信用额度。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额度根据每月实际归还的本金等额恢复。
2、成功申请消费付款后,能否修改或取消?
持卡人成功申请单笔消费分期后,不能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持卡人可享受3天犹豫期,犹豫期内,如需取消单笔消费分期,可致电平安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95511-2(白金至尊服务专线:4008895511-1)进行分期提前结清及手续费减免。3天犹豫期后,持卡人如需提前终止单笔消费分期可拨打平安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电话 95511-2(白金至尊服务专线:4008895511-1)进行申请,但必须一次性支付剩余各期本金及分期手续费(已入账的本金及手续费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