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大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介绍
光大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您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每月在信用卡当期对账单的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但是此金额不能低于当期对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如果选择使用了循环信用,那么在当期就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优惠,所有刷卡消费金额都要收取循环利息。但是,光大银行已提供“容差还款”服务,当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但其未还部分(现金类交易除外)小于等于100元人民币/20美元(欧元)时不再计收利息,把未还部分计入下期账单中。
二、光大银行信用卡循环利息计算方式
1、非现金类交易的利息计算
(1)、对于非现金类交易,在到期还款日(含)前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您将无法享受免息待遇,需要支付利息,即自每笔交易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直至还清每笔欠款为止。
例如:
王先生的账单日为每月1日,还款日为20日,在4月6日王先生收到了4月1日的对账单。该期账单显示,王先生仅使用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在3月15日消费人民币1000元,上期账单余额为0元,本期应还款为人民币1000元,本期最小还款额为人民币100元。在下列不同还款情况下,王先生的利息分别为:
①若王先生于4月20日,全额还款1000元,则5月1日对账单中利息为0元。
②若王先生于4月20日,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1日对账单的利息为23.4元,具体计算如下:
1000元×0.05%×36天(3月15日-4月19日)+(1000元-100元)×0.05%×12天(4月20日-5月1日)=23.4元
(2)、对于分期类交易,如在到期还款日前未按账单应还款额全额还款,只对分期付款当期应还款额部分计收利息,从分期付款结转日开始,至偿还日为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例如:
张先生账单日为每月1日,还款日为20日。张先生在5月15日做了一笔1200 元的分期交易, 分12期,每期结转的金额为100元,每期手续费为6元,从6月1日账单开始结转第一期分期金额,收取分期付款手续费6元。在下列不同还款情况下,张先生的利息分别为:
①若张先生于6月20日,全额还款106元,则7月1日对账单中利息为0元。
②若张先生于6月20日还款50元,则7月1日对账单的利息为1.35元,具体计算如下:
106元×0.05%×19天(6月1日-6月19日)+(106元-50元)×0.05%×12天(6月20日-7月1日)=1.35元
2、现金类交易的利息计算
取现交易及相关费用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按日利率万分之五从交易日起计收利息。
例如:
李先生账单日为每月1日,还款日为20日。李先生在6月16日支取现金1000元, 系统收取取现费10元。在7月1日账单显示的现金余额为1018.08元,其中取现利息为:
(1000+10)×0.05%×16天(6月16日-7月1日)=8.08元